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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2008 声明:本空间即日起停止更新 本空间开通于2006年2月11日,但不久以后就深受蜗牛速度的困扰,于是在8月24日开通了百度空间。从那时到现在,一直是两站并行的状态,主要是百度空间对文章内容的审查较严,一些文章发不出去,所以一直保留了这边的更新。由于临近毕业,以后恐没有精力打理好两个空间,加之进入社会后可能也就没那么“愤青”,不太会写出不合规定的文章,于是决定停止这里的更新。今后,这里将成为百度空间的备份站,即如果百度上某些文章发不出去,才贴到这里。请将本空间地址作为友情链接的朋友们把地址改成百度上的地址:http://hi.baidu.com/charles841 。麻烦了,谢谢!
最后,感谢大家两年多以来对这里的访问和留言,也请大家继续支持“鸿者,江边之鸟也”。 6/14/2008 关于抗震救灾过程中的一些热门话题的讨论(5)关于地震预报 大地震刚一发生,“地震能否预报”就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我们在听到地震的消息时,第一反应就是“这么大的地震,难道之前没有监测到一点异常?”于是人们开始在网络上搜索地震前是否有异常现象的报道。经过网民的齐心协力,主要找到了四个: 第一,5月9日,四川绵竹市西南镇檀木村出现了大规模的蟾蜍迁徙:数十万只大小蟾蜍浩浩荡荡地在一制药厂附近的公路上行走。村民认为这是天灾的预兆,但市林业局去看了后,认为蟾蜍集体上岸迁移是正常现象,而规模这么大,说明绵竹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了。 第二,5月9日,一位网友在百度贴吧里说,“我在临沂看见大片地震云,不知今明两天哪里要发生6级以上强震。”当时这个帖子并没有引起人们关注,而在地震发生后,迅速成为热贴。 第三,5月3日,阿坝州马尔康一带传言要发生大地震。阿坝防震减灾局接到群众的咨询电话后,立即要求马尔康防震减灾局进行辟谣。5月16日,中国地震局副局长修济刚在人民网回答网友提问时对此回应道:“经四川地震部门了解,是由于马尔康县在传达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时,村干部将地质灾害误听为地震灾害所致,而当时,阿坝州地震部门并没有提什么要地震的意见。所以,对此进行了澄清。” 第四,经搜索发现,数篇发表于学术期刊上的论文预测到了这次地震,其中最有名的是《基于可公度方法的川滇地区地震趋势研究》,它发表在《灾害学》2006年9月号上。文章的结论部分写道:“在2008年左右,川滇地区有可能发生≥6.7级强烈地震。” 在5月13日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地震预报问题和学校校舍质量问题一样,成为记者关注的焦点。当天中国地震局主要做了两点回应:第一,没有发布预报与奥运无关;第二,地震预报很困难,是世界性难题。在之后的多个场合,有关专家反复给观众解释了为什么地震预报会那么困难。 那么,地震到底能不能预报呢?我对这方面一窍不通,所以也不知道。但是,通过对我掌握的资料的分析,我认为,准确预报地震确实有很大的难度,而且地震预报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但是,临震前的一些异常现象的确可以起到提示作用;相对于等待预报地震技术的进步,做好日常防震工作更能立竿见影。 在上述四件事中,我觉得第二件事可能靠不住,因为临沂在山东省,距震区千里之遥,而地震云一般应该出现在震区附近。1948年日本福井发生7.3级地震,在地震的前一天,有人在奈良观察到了地震云,这个算是比较有效的预测,但两地相距不到160公里。第三件事不太好说,如果相信地震局的解释的话,那这只是一个可怕的巧合;如果不是地震局给出的原因,那么地震传言是怎么出来的呢?这个现在没有进一步资料,所以也不能下结论。 对于第四件事,我的看法是,这些学者的研究可能都有道理,但地震预报的风险太大,所以官方难以下决心采信。天气预报如果没有报准,头一天预报的晴天结果第二天下雨了,大家最多淋了雨骂骂气象台也就算了;而地震如果预报了,那马上面临着的就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人的疏散,以及城市的全面停工、停课,付出的代价高昂,如果地震没有发生,谁来负担这些损失?谁来承担误报的责任?另外,你预测某一天会地震,结果到了那一天地震没来,那你敢下令让群众回家吗?如果地震晚了一天来怎么办?如果群众不回家,那什么时候才解除警报?这些问题都非常麻烦。更何况,学者给出的地震预测的时间、地点都比较模糊,在实际中缺乏可操作性。就以这篇文章为例,如果我们采信作者的观点,即2008年川滇将发生大地震,那么,我们什么时候开始撤离群众?1月1日就开始吗?一直等到5月12日?如果一直等到12月31日还没地震怎么办?还有,我们撤离哪里的群众?川、滇两省上亿人全部都要撤吗?撤到哪里去?另外,发出预报后,所有人每天都悬着一颗心,睡不安稳,一两天还可以,真要持续几个月,估计大家都疯掉了。所以,地震预报,如果没有100%把握,如果对时间、地点没有精确估计,是不敢发布出去的。 人们在讨论地震预报时,往往会引用唐山青龙县的例子。关于这个事情,我在《唐山大地震30年祭》中也讨论过。这个事情可以看出不同人对地震预报的态度:领导顾虑比较多,没有100%把握就不敢发布预报;而下属得知消息后,顾虑比较少,在把握比较大时就在会上通报。 在上述四件事情中,第一件最可能是地震的前兆。动物的异常行为可以预报地震,我们从小就知道,也被证明有科学依据。现在看来,绵竹的蟾蜍大迁徙,可能确实和地震有关。如果当时还观察到其他动物的异常,那准确度会更高,不过现在没有看到相关的报道。但是,动物出现异常行为可能有多种原因,并不一定都与地震有关,如果官方相信了动物,发布了预报,还是那句话,万一没有震,谁承担责任? 由于世界上普遍缺乏监测地底情况的技术条件,科学、准确的地震预报还是世界性的难题;自然界的异常现象,虽然事后看可能有预报作用,但事前谁也不敢做出肯定的判断。地震预报涉及的社会问题太多,没有足够把握就不敢公开发布,任何人坐在地震局长的位置上,我想都对发布地震预报这件事非常慎重。 但是,我们不能就此认为地震部门一点责任没有。预报地震是地震部门的职责之一,如果总是以“世界难题”来作为自己没有预测出地震的理由,也是没有履行好自己职责的表现。他们应该做的,是迎难而上,设法解决这个难题,花了国家的经费,总得做出点成果来。 在地震尚不能准确预测的情况下,我们在地震面前也不是只能坐以待毙,我们至少可以采取以下日常防震工作:1.地震虽然不能预测,但地震多发地带是已知的,对这些地区的建筑,应该提高抗震标准,在建筑选址时也要考虑地质结构;2.做好对普通群众的抗震教育,比如发生地震时准确的应对方法,以及紧急救援的方法;3.除了消防官兵外,军队、武警也应该具备救灾的知识,这次救灾过程中,就有一些幸存者因为救援队不够专业而在救援过程中遇难。其实,只要我们的建筑足够抗震,人们在地震时的逃生办法足够科学,即使地震没有预报,也不至于造成巨大的伤亡。 2003年美国加州发生6.5级地震,只死亡3人;2004年日本新澙发生7.0级地震,只死亡了40人。他们在震前也没有发布预报,但由于建筑抗震能力强,老百姓面对地震也处变不惊(尤其是日本人,在这方面非常有经验),造成的损失比我们小得多。我们如果能做得和他们一样好,地震能不能预报,也就不那么重要了。当然,能预报更好。 最后贴两篇相关的采访报道: 《国家地震局局长陈建民:地震预报是世界科学难题》:这个是陈建民2006年做客央视《决策者说》栏目时与主持人的对话。 《全世界地震预报水平都一样低 地震预测很难》:这个是5月16日《南方人物周刊》对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名誉所长陈运泰院士等人的采访。 关于抗震救灾过程中的一些热门话题的讨论(4)关于计划生育政策
乍一看,地震跟计划生育风马牛不相及。但奇怪的是,每次我看到那些破碎家庭的故事,总会跟这个政策联系起来。说得直白一点,就是我每次看到一篇关于孩子被埋在学校里面不幸遇难的文章,总会习惯性地看看这个家庭还有没有其他孩子,如果有,心里就稍微好受一点。 这类故事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有两个。一篇报道名叫《北川中学高一学生最后的字迹:爸爸妈妈对不起》,说北川中学一名叫姜栋怀的遇难学生,在绝境中用细木棍在一张纸上“写”出给家里的遗言:“姜栋怀,高中一年级一班。爸爸妈妈对不起,愿你们一定走好。”新华社的记者这样描述其他记者听到这个故事的反应:男记者们把目光转向别处,清清嗓子,用手背佯装推推鼻子;女记者捂着嘴,走开。我当时看到这篇报道也非常难受,也说不出什么原因,就是觉得难受,多么可爱的好孩子啊。后面又看到一篇后续报道《姜栋怀父亲:想把小儿子接到宁波读书》(因为他父母都在宁波打工),才得知他还有个弟弟在地震中幸存下来,于是感到一点欣慰。 另一篇报道名叫《父亲背儿子遗体回家:我不能把他丢在废墟里》,说映秀镇漩口中学一名叫程磊的高一学生在地震中遇难,他的父母把他的遗体从废墟中刨出来,然后背着他回家。如果说看到上一篇报道主要为儿子难过的话,那么看到这篇报道主要就是为父母难过。中国青年报的记者记录了父亲背着儿子走在塌方的山路上的全过程,记录了路上父母和儿子的“交流”。记者最后写道:在整个采访过程中,我一直抑制着不断涌上的悲伤。因为我知道,自己只不过是一个记者,一个旁观者,也许我永远也不可能真正理解这个家庭,这个母亲失去至亲、爱子后的悲恸和痛苦。但就在这一刻(母亲跪在儿子坟头和儿子对话的一刻),我突然想起千里之外的父母,在知道我来震区采访后,他们那彻夜难眠的焦虑的脸庞,再也控制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在报道中,也是因为记者提到程磊还有一个弟弟幸存,我才感到一点欣慰。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受,也不知道这样的感受是不是我独有。可能我还是非常传统的人,总觉得无后是一个家庭最大的悲剧。俗话说人生遭遇三件事最不幸:少年丧母,中年丧妻,老年丧子,而我觉得老年丧子是最不幸的。在目前的中国,尤其是在经济还非常落后的震区,从物质上,父母年老后的生活主要靠子女供养;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子女是父母唯一的精神寄托——对于我们四川贫苦的工人和农民,没有东部发达地区的人们那些所谓的“职业生涯”、“职业发展”的概念,他们活着的唯一目的是劳动,劳动的唯一目的是挣钱,挣钱的唯一目的是希望把儿女养大,也就是说,父母是为儿女而活着的。对于中国的父母来说,无论儿女多么不孝,不看望、不赡养父母(也就是说从物质层面上相当于没有这些儿女),只要儿女还活着,父母的伤心就超不过儿女去世。 计划生育,或者说独生子女政策,虽然从宏观上有助于控制我国人口的增长,进而缓解土地、就业、能源、教育、医疗等等方面的压力,但从微观的每个家庭来看,独生子女政策增加了家庭崩溃的风险。我们可以这么猜想,如果一对父母只养育了一个孩子,而这个孩子在去世时已经留下了自己的后代(也就是说这对父母已经有了孙辈),那么这个家庭还能够勉强维持下去;我们还可以猜想,如果一对父母的孩子在几岁时就夭折,那么他们至少还有再生一个的可能性。而对于那些在10岁以上去世、且未能留下后代的独生子女,他们的父母是最可怜的,可以说子女一走,整个家庭都崩溃了——父母觉得自己活着失去了意义,他们有的精神失常,有的甚至追随子女而去,即使勉强活着的,生活质量也不可能回到从前。从风险的角度上讲,如果一个家庭有两个或更多孩子,家庭崩溃的可能性就会低一点。通俗点说,即使有一个孩子出了意外,父母也不至于彻底绝望。我想,我们不能因为破除了封建传宗接代思想就轻视“绝后”现象。 其实,在从10岁到拥有自己后代漫长的十几年时间里,遭受意外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车祸,洪水,地震,疾病,事故,自杀,等等。对于我们独生子女来说,既然我们是独生子女已经成为既定事实,而且天灾人祸又不能确保避免,我们唯一能把握的,就是千万不要自杀。就在10天以前,北京某大学的一名学生在网上留下遗书后从高楼跳下。我在一周后才看到这份遗书,当时一方面遗憾为什么没有人看到那篇帖子后及时去帮助他,另一方面为他的父母感到心痛。 计划生育政策制定的时候,我国还处在集体主义思想盛行的时期,个人服从集体,舍小家为大家,个人利益得不到足够的尊重和保护。而在越来越提倡以人为本的今天,我们是否也应该为父母考虑一下,降低一下他们在中老年时期因为独生子女去世而陷入绝望的风险? 好像浙江这边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不如我们那边好,周围浙江同学很多都有哥哥姐姐或弟弟妹妹。我真的觉得他们好幸福,他们的父母好幸福。不光是从遭受意外的风险角度考虑,就是从家庭教育、孩子性格的培养来说,独生子女政策也有其诸多弊病,不过这些已经超出本文的讨论范围了。希望计划生育政策能够做适当的调整,允许每对父母养育两个孩子。对于在这次地震中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我们一方面要进行物质上的补助,为他们解决养老的问题;另一方面还要重视对他们的心理安抚,精神上的巨大打击肯定无法避免,但我们要帮助他们慢慢恢复一点。 6/7/2008 关于抗震救灾过程中的一些热门话题的讨论(3)导致学校倒塌的根本原因有两个:1.国家政策失误,要求农村中小学的经费主要靠乡镇自己投入;2.地方官员的失职和贪污腐败。总体来说,就是中央政府不给钱,西部地区的乡镇财政又极其困难,导致学校的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加之部分官员的贪污腐败,更是雪上加霜。于是,学校从设计、施工、验收到维护一直都缺乏资金,质量就难以保证了。 对于西部贫困地区乡镇的困难,东部地区可能想象不到。我们经常用“日新月异”来形容城市的变化,来赞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的巨大成就。但是,在西部农村,不要说日新月异,就是过几年也看不见新和异,一代代农民在同样的环境里做着和祖先同样的事,然后教会他们的后代做同样的事。改革开放后,有的地区的农民开始出去打工,但他们给家乡带来的改变是很小的——没挣到钱的没钱回来,挣到钱的就不愿意回来了。水资源的枯竭影响了农业生产,人才和劳动力的外流使乡村同时缺少有体力和有知识的人,乡村越来越萧条,财政状况自然好不到哪里去。我的老家在绵阳市三台县下面的一个乡,这个地方从我有记忆起,一直到2006年,没有添过一座新房子,楼房最高不超过3层。2006年以后,有的人在外面打工挣了钱,回来盖了新房,但只是让父母住,自己继续在外面打工。乡上的中学和小学,我也去看过,应该和这次倒塌的学校差不多:破旧的三层小楼,凹凸不平的操场,小姨20年前就在那里上学,而去年,小姨最小的女儿从同一座楼里毕业。都江堰、什邡、绵竹等地我没去过,情况不敢乱说,但可以肯定的是,北川的经济条件比三台还要差。 这样的地方,靠乡镇甚至县级财政的力量,怎么能盖出结实的好房子呢?大家可以想一想,以前反复提到的乡村代课教师的问题:一个连代课教师工资都发不起的地方,哪有钱造学校啊?前面提到的希望小学没有倒,一个原因就是它们的建设资金是有人赞助的,是可以保证的。而更糟糕的是,由于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家要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普九”,一个是要求适龄孩子都要上学,另一个对教学环境也有要求,两个要求汇集起来,就是要建新教学楼。这样,在建楼的要求很迫切,而乡镇财政又极度困难的情况下,一座座教学楼拔地而起,又终于在2008年轰然倒下。当时在建教学楼时,由于乡镇财政不足,只好向信用社贷款或者拖欠建筑商的钱,这些欠款,直到2007年底,全四川省还有40亿没有还清。可以想象,即使没有官员贪污腐败,第一你钱不足,第二建筑商拿不到钱心怀不满,也会导致建筑质量问题。这个时候,如果有官员再挪用一点建筑款,那后果可想而知。 这次希望小学屹立不倒,还有一个原因是设计和施工都比较专业。而对于靠乡镇财政支持的学校来说,由于经费短缺,不可能聘请高水平的设计师和施工队伍;另外,由于官员的腐败,设计、施工有时会交给官员的家属或者和官员关系密切的人做。 那么,既然这些学校天生就有质量问题,当时检验怎么会合格呢?这个问题很简单,在那样一片狭小的地区,人们的社会关系网严重交叉,不管谁来检验,总会找到疏通的途径。学校的建设涉及到上级对当地“普九”工作的考核,也涉及到地方官员的政绩,所以检验部门也不太会为难官员。 然而,这一次,大自然为震区的所有学校做了一次最公正、最透明的质量检验。可惜,这个公正、透明的代价太沉重了。我们自以为很聪明的人类,难道就不能设计出一套同样公正、透明,但是不会带来任何代价的检验方案么? 稍感欣慰的是,从2002年开始,农村学校的建设经费改由县财政负担,虽然西部那些农业县的财政也不宽裕,但总会比乡镇好一些。这次地震中,也没有看到2002年后新建学校的倒塌。希望这次倒塌的学校,只是80年代末、90年代初特定历史条件下的遗留问题吧。 我并不对此感到乐观。虽然由于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使得农村学校的建筑质量存在缺陷,但如果县财政负责学校建设后,能够对辖区所有学校进行全面的检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也不至于造成今天的后果。我们看到报道,有的学校自己对建筑进行了加固,结果也挺过了这次地震。那么,最近几年政府为什么不组织全面的加固活动?对严重不合格的建筑进行重建?这个算不算渎职? 前面提到,希望小学屹立不倒,还有一点就是捐助方对政府的监督和催促,以至于“县教育局都给我们催烦了,他听到我们的电话都怕了,都避开了”。这里我们自然就要问,如果不去催政府,不去把政府催烦,会不会希望小学也倒了?政府保证学校的安全天经地义,现在反而要“催烦”才能保证,是不是有问题? 找到导致学校倒塌的根本原因后,解决办法自然而然就可以提出了:1.在条件相对较好的县,继续由县级财政支持学校建设;条件较差的县,由市、省甚至中央直接支持学校建设;2.学校建筑的设计、施工需要公开招标,并且必须有监理单位,学校的设计抗震能力应该高于普通建筑;3.对学校建筑进行年检,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解决,并调查质量问题的产生是自然老化所致还是与施工单位有关;4.学校建设费用专款专用,公开帐目。 在中国的行政制度下,这样的办法很难落实,尤其是公开招标那条。于是,我们不得不再加上有中国特色的一条措施:对县级领导的考核,学校质量有一票否决权。一旦因学校质量问题出现事故,县长、主管教育的副县长和县教育局长必须得到处理。我坚信,只要第一条措施得到满足,也即造学校的钱得到满足,再不能把学校造好,只能是地方官员的问题了。 总理在灾后第一时间赶到学校的废墟前慰问家长当然让人感动,可是,如果总理能制定出一系列政策,使学校不变成废墟,那将更值得赞赏。 1999年台湾发生“921”大地震,800多所学校受到严重破坏。地震后,台湾当局痛定思痛,提高了新建学校的抗震能力,严格了建筑规范的执行。我们翻看20多天来关于地震的浩如烟海的报道,发现大家最关注的还是孩子。是的,年轻生命的凋零总让我们感到格外的心痛。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是,我国处于地震高发地带,在未来肯定还会有大地震发生。我们希望,大陆的官员也能从这次地震中吸取教训,保证学校在地震中大面积倒塌的现象永不发生。这样的保证,不但要在这次四川灾区兑现,还要在全国兑现(下次大地震在哪里谁也说不准,但全国范围内保证学校的建筑质量总是对的)。而要达到这个目标,显然需要制度层面的改革。
关于抗震救灾过程中的一些热门话题的讨论(2)关于学校倒塌的问题 地震中,大量县城、乡村的中小学教学楼倒塌,造成了广大师生的惨重伤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经常出现在人们耳边的受灾最严重的学校就有北川中学、都江堰聚源中学、东汽中学、新建小学、富新二小等等;当然还有其他更多学校由于伤亡不那么惨重,没有在电视上报道,比如绵阳的双碑小学、魏城中学等。在地震发生的当天,网上就注意到这一现象,质疑为什么学校倒了这么多,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质量有问题。有网友把媒体的报道搜集起来,发现截至5月20日,已经有13680名师生在地震中遇难,约占总遇难人数的20%。到现在为止,官方还没有公开关于师生在地震中伤亡情况的统计。我只看到四川省教育部门5月14日的一个统计,说不包括汶川和北川,有6998间校舍倒塌。 5月13日,国新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第一次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就有《中国日报》的记者问到这个问题。当时由民政部的王司长回答这个问题,称之所以大家觉得学校倒得比较多,是因为媒体最关心孩子,对学校的报道比较多,实际上政府的办公楼也倒了不少,比如北川民政局。(http://www.xinhuanet.com/zhibo/20080513/wz.htm) 将近一个月后,我们再来看这个回答,发现这是对问题的回避。不过,我也能理解王司长,因为当时距地震刚过24小时,相关调查还没有开始,作为官员,当然不能像网民一样空口无凭;而且当天没有请教育部、建设部的官员来发布会,作为民政局的官员,他不方便跳出来指责教育部、建设部的同事。 越来越多的绝望和泪水迫使人们持续关注着学校,而对学校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两个方向:为什么有些学校倒了?为什么有些学校没倒? 5月12日夜,在聚源中学救灾现场,总理含泪安慰嚎啕大哭的家长:“最好的救援队正在赶来”。而当最好的救援队赶到时,他们出离愤怒了:“简直就是豆腐渣工程!混凝土里全是铁丝,根本不是什么钢筋!”由于教学楼粉碎性坍塌,专业设备派不上用场,这支中国装备最精良的救援队,此时只能徒手在废墟上刨挖。(http://www.infzm.com/content/12456) 在绵竹富新二小,家长发现教学楼倒塌的外墙断面整齐,和基座上没有任何钢筋水泥连接,就像堆积木一样。断裂的主梁里只有4根粗细不一的钢筋,较细的钢筋还不足成人小指粗。“我们自己盖房子,也不会用这么细的钢筋。”一位家长说,“这座教学楼到底是谁设计,谁施工,谁验收?”(http://www.infzm.com/content/12681/0) 5月28日,四川省教育厅给出了校舍倒塌的五大原因:地震超过预计强度;灾情发生在上课期间;学生集中的教室和走廊属于薄弱环节;校舍陈旧落后;学校建筑在抗震方面有设计上的先天缺陷。四川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林强接受采访时,对此表示“把悲剧推诿于天灾,在道德上是一种偷懒的做法”,“学生并不是非死不可,他所在的那个学校,并不是非倒塌不可”(《南方周末》5月29日A7版) 我对家乡教育厅的解释也不满意,尤其是前三条。第一,“地震超过预计强度”,那么你预计的强度是多少呢?根据2001年《中国地震参数区划图》,这次震中区域大多处于7度设防区(即能够抗7度烈度的地震)。同济大学的一位专家认为,虽然这次地震烈度达到了9~11度,但如果建筑达到了7度设防,也不一定会立刻坍塌,而是会严重变形;即使坍塌,也不会是粉碎性坍塌。这样看来,某些学校的抗震强度显然达不到7度。我们经常用“残垣断壁”来形容地震后的场景,平时的教育也告诉我们,地震发生时应该躲在狭小房间的墙角处,因为那里最可能成为幸存不倒的“垣”和“壁”。但学校粉碎性坍塌后,就只剩下一堆粉末,连残垣断壁都没有,学生没有地方可躲,只能被活埋在里面;前面也说了,在一堆粉末面前,先进的救援设备也无能为力。 第二,“灾情发生在上课期间”,我奇怪这怎么能用来解释“校舍倒塌”,难道地震发生在夜晚,校舍就不倒塌了?我想,他们想表达的是,如果地震发生在夜晚,即使学校倒了,也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媒体就不会来关注学校,那学校的质量问题也就瞒过去了。 第三,“学生集中的教室和走廊属于薄弱环节”,这条理由被提到的次数比较多,我开始也信以为真:居民楼和办公室的面积都比较小,也就是用来支撑楼房的柱子比较多,所以相对安全一点;而学校的教室面积大,就比较危险。但后面看到北京师范大学一位专家说这种看法是不对的,他说只要按照抗震标准来建造,比如钢筋的粗细、水泥的标号等,学校的建筑可以同样抗震。在日本,学校是政府指定的地震避难所,看来应该比其他楼房更安全才对。在6月5日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建设部副部长也否认学校比其他建筑更容易倒塌,这相当于推翻了四川教育厅的这条理由。 第四,“校舍陈旧落后”,这个应该可以解释一些学校的大面积倒塌,比如东汽中学的教学楼是1975年造的,确实陈旧、落后了;富新二小1989年的教学楼,虽然勉强也能算上陈旧、落后,但镇上60年代的楼房没倒,好像不太说得通;聚源中学1996年的教学楼,说陈旧、落后就有点牵强了吧? 第五,“学校建筑在抗震方面有设计上的先天缺陷”,这条理由还是符合实际的。由于这一带之前没有发生过严重的地震,所以在设计时这方面考虑得就比较少;而且由于农村学校的建设主要靠县级、乡级财政,经费短缺,建筑设计水平就不敢保证。事后发现,为了节省设计费用,震区还出现建一所学校的图纸被复印后直接用于另一所学校建设的事情。 和我的上述分析相比,更能体现学校倒塌是“人祸”的证据是另一些没有倒的学校。地震后不久,网上就出现了一篇《北川邓家“刘汉小学”无一死亡奇迹背后的真相》,说位于受灾严重的北川县的刘汉希望小学,由于10年前修建时负责人严格把关,与施工单位和政府多次据理力争,终于保证了10年后全校师生的平安。我们绵阳人没有不知道刘汉这个人的,以前这个人在我们那里的口碑并不好。他属于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批创业者,和同时代的其他商人一样,他的资本积累过程也有不光彩的一面,但是在企业规模做大后逐步“改邪归正”,以正面的形象出现。当时造包括这所邓家刘汉希望小学在内的五所希望小学时,我们无法推测他的真实动机,但是仅仅从这次地震没有摧毁他的任何一所学校来看,他在这方面还是应该肯定的。 后来又看到报道,说香港慈善团体“苗圃行动”在四川建造的61所学校都屹立不倒,包括6所在阿坝州的学校。怎么会这样呢?苗圃行动的总干事说了,他们的学校一定要县级以上的设计院才能设计,并且经香港的义工审议;他们还在从设计到验收的全过程中保持对县教育局的督促,“县教育局都给我们催烦了,他听到我们的电话都怕了,都避开了”。另外,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四川捐助的169所希望小学也基本完好,没有倒塌,没有师生死亡,其中一所和北川中学一墙之隔。他们在学校开工前也要审查设计图纸,也要全程监督,此外还要保证资金的充足,不因资金问题降低质量要求。 另外,富新二小、聚源中学遇难学生的家长都悲伤地发现,学校周围的其他楼房有的屹立不倒,有的只是成为危房,唯独自己孩子所在的学校粉碎性坍塌,没有逃生的可能。 两所一墙之隔的学校,都遭受了“超过预计强度”的地震,地震对它们来说,都“发生在上课期间”,教学楼的外部结构也是类似的,为什么一个粉碎性坍塌,半数师生遇难,另一个安然无恙?四川省教育厅的谎言,不攻自破。 至此,导致大量学校倒塌的原因就清楚了,我总结出来有三个:1.部分校舍陈旧落后,年久失修;2.学校的设计具有缺陷;3.学校的建筑存在质量问题。学校从设计到验收都有问题,建好后还不检修,于是遇到大地震,轰然倒下。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发现,我总结出的原因,前两条照抄了四川省教育厅的,第三条是全国人民都知道但官方还没有承认的,用得着写这么多字么?我认为,首先,前面写那么多字,不但为了总结出上述三条原因,还为了批驳省教育厅总结出的其他原因,也就是说,我不但要“求真”,还要“去伪”;其次,我希望支持或批驳每一条原因都能找到事实依据,而不是一听说有房子倒了,马上拍脑袋说“肯定是豆腐渣”。下面,我将进一步讨论上述三条直接原因背后的根本原因。大家将会看到,即使学校真有质量问题,官员贪污也不是唯一原因。 关于抗震救灾过程中的一些热门话题的讨论(1) 先写点引言,不谈具体问题。
茅于轼先生在《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一文中精辟的总结了中国民间舆论的特征,这个特征与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没有关系,而是由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特征决定的。他说,在中国说话,立场最重要,立场站错了,你说的话再有道理,也会被大家骂;立场站对了,怎么说也没关系。而立场的对错谁来判断呢?在社会中掌握话语权的人反复宣传的就是对的,掌握话语权的人反复批判的就是错的。掌握话语权的人,在古代主要是儒家,而现在就是政府及其宣传机器。 我随便找了两件事来注解这个观点。第一件事是在60年代中期,刘少奇通过实地考察,认为人民公社运动有问题,应该搞包产到户,结果很不讨毛泽东喜欢;林彪把毛泽东的讲话编辑成册,大搞领袖崇拜,结果得到毛泽东宠爱。现在看来,当然包产到户是对的,领袖崇拜是错的,为什么两人当时的结局会完全相反呢?原因就是当时掌握话语权的人反复宣传的是“毛主席是绝对正确的,毛泽东思想是战无不胜的”。你否定人民公社,就是反对毛主席,就是反对毛泽东思想,那即使你的结论再有事实依据,你的思辨再有逻辑,也会被大家骂。而你只要是拥护毛主席的,无论你做出多么荒谬的事情,人们不但不会责怪你,还要表扬你。 第二件事就是4月份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王千源事件。那一阵子,只要是反对王千源,无论是用极其肮脏语言辱骂她的,还是去她父母家门口示威的,还是骂她中学母校的,都有一群网民支持;而只要出来为王千源说一句好话,立即被扣上“汉奸”的帽子,被群众愤怒的口水淹没。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掌握话语权的人反复宣传的是“爱国无罪”,只要扛着“爱国”这面旗帜,做什么事都是有道理的。其实,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上,你要获得评论王千源的资格,至少你应该看过她的言论吧?可惜很多人根本没看过她的言论,仅凭其他网民对她“汉奸”的定性,就立即加入到攻击她的队伍中。 其实这类事情在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都会碰到。我们都知道,一个组织的高层必然存在多个派系,但只有一派能取得最终的话语权。你作为组织的普通一员,必须要站对队。如果你站错队了,那你做的事,对的也是错的,总不会讨有话语权的人喜欢。 但是,大多数人有自己的私利。如果自己的私利和掌握话语权的人宣传的正确立场冲突了怎么办呢?站在他的对立面自然是不行的,大多数人选择了表面上站在正确立场,然后干错误的事。再强调一下,这里的正确、错误不是客观的正确和错误(可能客观上也没有对错的概念),而是掌握话语权的人定义的正确和错误。这里再举个例子,就是大家应该都知道的,“往右转,打左转弯灯”。 这样做的好处是既获得了自己的利益,又得到了主流的承认,但缺点是,中国人由此变得虚伪,言行不一,口是心非。柏杨先生感慨:中国人美德很多,可惜都写在书上。职场中有一句话,叫“用显规则说话,用潜规则办事”。为什么会这样?就是人们出于利己主义,选择了高举正确的旗帜,做着利于自己但与旗帜矛盾的事情。当所有人都这么做的时候,就会出现很奇怪的有中国特色的事情:所有人聚在一起讨论一件立场正确的事,但这些人要么对讨论的事一无所知,以至于讨论文不对题,要么心底一百个不愿意但表面上还积极参加讨论,要么不赞成讨论的主题但也必须讲绝对赞成的话。 现在来看看这次的抗震救灾吧。到现在为止,掌握话语权的人宣传的正确立场是什么呢?是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表现得非常好,是绝对正确的。当时说毛主席是绝对正确的,其他人稍微提出一点意见,就要遭灭顶之灾。现在当然不如那么极端了,但如果跳出来批评几句政府,想必人们也会群起而攻之(当然,前面说了,人们的立场总是与正确的立场保持一致的,至于实际怎么想的、怎么做的就不得而知了)。所以,在讨论具体问题之前,我必须声明,我的立场也是和正确立场保持一致的,我们只是在这个立场下,实事求是讨论问题。 我对政府在抗震救灾中的整体表现基本满意,我认为这是我国政府建国近60年来在抗击突发性灾害的行动中表现最好的一次。只需要简单对比一下唐山大地震和这次地震后政府的反应,就能感觉到,改革开放30年,我们确实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我想任何人也不能否认,我们还需要改进;我们在抗震救灾方面,和发达国家还有不小的差距。这些差距,有的是经济基础还不厚实造成的,只有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改进,有的是行政方面的问题,可能是立即开始改进的。而且,行政方面的问题不解决,最终还会影响经济的发展。 于是,本文将讨论抗震救灾中的一些比较热门的话题,有的可能和地震并没有直接联系,但由于在抗震救灾过程中讨论得比较热,也一起讨论了。在有的话题中,我要为政府说话;有的话题中,我要提出政府还需要改进的地方。至于讨论所参考的论据,既包括官方媒体披露的,也包括从灾区民间听来的。有人说,官方媒体没报道过的就是谣言,都不能当真。可是,如果真那样的话,很多问题也就没有讨论的意义了。 5/22/2008 不能忘却的悼念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强烈地震。截至5月21日下午,已造成41353人遇难,274683人受伤,并且遇难人数几乎肯定会超过5万。 这是我国唐山大地震后遭受的人员损失最严重的灾难,也是四川省自从三年饥荒后人员损失最严重的灾难。而我的家乡,四川省绵阳市,更是这次地震的重灾区。绵阳的遇难人数是所有地级单位中最多的,占到总遇难人数的30%以上。绵阳市的北川县、平武县、安县和江油市,又是绵阳受灾最严重的地区。尤其是北川县,老城80%建筑倒塌,新城60%建筑倒塌,广大农村的土房、砖房更是少有幸免,昔日宁静、美丽的小城变成了一堆瓦砾。 5月19日到21日,我国第一次为非国家高级领导人举行全国悼念活动,这体现了以民为本的思想,是我国政治生活的一大进步。在这里,我再一次向在汶川地震中遇难的老乡致哀! 灾难发生以来,全国各地对我们进行了空前规模的援助,有的捐款,有的捐物,有的献血,有的派出救援队,有的派出医疗队,有的帮助接受伤员和转移安置的群众。可以说,没有军队、企业和普通群众的大力支持,就没有那么多生命的奇迹能够出现,受灾群众也不可能得到及时的转移、治疗和衣食援助。在此,如果我有资格的话,我愿意代表所有灾区人民和四川人民,向所有关心、帮助抗震救灾的广大解放军、武警、消防官兵,国内外救援人员,医疗、防疫人员,以及全国各地无数踊跃捐款捐物的普通群众,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绵阳,作为四川省仅次于成都的第二大城市,之前并不为外人所知,但一旦被了解,就会理解它为什么不容易被了解:它是中国唯一的科技城,拥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俗称“九院”,“两弹”就是他们搞出来的)、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亚洲最大的空气动力学研究、试验机构)为代表的国防科研院所18家,是中国重要的国防军工、科研生产和人才基地;它没有一所著名大学,但是拥有两院院士28人。在30年前,这里的几乎所有工业企业,都用军队的代号称呼,比如现在的长虹,原来的代号叫“305”;我出生的那家医院,现在叫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原来叫做“404”。这样的地方,一般的外人怎么会有了解它的渠道呢? 在我们普通市民眼中,这些离我们都比较遥远,我们更享受的是小城市独有的静谧和恬淡,以及绵阳独有的整洁。我们拥有“全国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联合国改善人居环境最佳范例城市”等众多荣誉称号。但是,对大都市灯红酒绿的向往使得人们的目光都投向了东部沿海,绵阳自然被人们忽视了。 但是,我没有想到,绵阳突然出名了;更没有想到的是,它不是靠科技、不是靠居住环境、也不是靠旅游,而是以遭受新中国最强烈地震的形式出名的。 北川,是绵阳的一个县,传说中大禹的故里(当然我本人对此持保留态度)。刚来杭州的时候,和一个北川的同学游西湖,我被西湖的湖光山色陶醉,感叹前人的诗句丝毫没有夸张的成分: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而西湖边的小山、绿树、小水塘,给我的印象更加深刻。而那位同学有点不屑地说,类似于西湖周边这样的景色,如果不考虑人文因素的话,我们北川到处都是,可惜都在深山里,没人去开发。我还从未去过北川,不过对于那种人烟稀少的基本保持原始自然风貌的山水,脑海里也有粗略的印象。不知地震带来的泥石流和山崩地裂,是否摧毁了原始山林的宁静,仅留下一坡黄土?
灾难发生后,已经日趋沉寂的高中同学群突然热闹了起来,而各地的灾情则是我们最关注的话题。我们高中同学来自全省各地,幸运的是大家的家里都平安,但其他班据说有同学在地震中失去了亲人。我们的父母和亲戚都住在外面,虽然家里的财产和人员都暂时没有损失,但想到父母要住在广场上,不时还有余震和降雨,大家还是非常担心家里的情况。由于我们大部分都在省外,也不可能回家去看看,但我们确实非常渴望能够在这个时刻和家人一起,甚至只是回去看看家里的情况也好。作为替代,大家一直在收看电视里的特别报道,在网上搜集从家乡传出来的照片。在最初的几天,我们几乎都是从早上起来就开始看电视,一直看到深夜,甚至有人熄灯后还要听电台的特别报道。我们的感觉正如一位同学在博客中所说的:“虽然已经知道家人安然无恙,虽然得知好友几乎也都安好,虽然我知道自己这样一遍又一遍地刷新页面对这次灾难没有任何帮助,但我仍然仿佛被强制般地google,点击网页,搜寻关于家乡哪怕只言片语。” 除了关注地震的消息,一些高中同学、以及学校里的四川同学,都力所能及做了一些工作。和他们相比,我自惭形秽:joy在绵阳做志愿者,帮助照顾伤员和转移出来的灾民,通过和灾民的交流,她比我对这次灾难有了更深的认识;牛二在成都做志愿者,帮助抬伤员;zyh在南京做志愿者,从早到晚不断接听114电话(地震发生后,成都、绵阳的114话务不堪重负,于是转由江苏电信承接接听任务,江苏电信在南京、南通、无锡招募了懂四川话的志愿者);lb在北京组织募捐活动……而浙大的四川同学,也组织了青溪熄灯祈福活动,以及奥运圣火杭州站的义卖活动等。
而灾区以外的人呢?我对这一点感到有点困惑:从电视上,我们看到全国人民心系灾区,积极捐款、捐物,向地震的遇难者默哀;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身边的人,仿佛并不是那样,大家并不关心这件事,仍然像往常一样各忙各的:玩游戏的还是疯狂地沉迷于游戏,看电影的还是津津有味地欣赏着大片,而一分钱不捐、却对某企业捐款额品头论足的也大有人在。我不知道哪个才是灾区之外的普通人真正的感受,但我是悲观主义者,我倾向于相信我亲眼看到的。也许,电视上那些捐款的人心里充满了怨气——本来不想捐,单位强迫的;那些默哀的人心里也并没有任何悲伤——本来不想默,单位组织的。当然,如果真是这样,也不能怪他们,只有离灾难越近的人,对灾难的感受才越强烈。 5月19日的14:28开始,全国人民向遇难者默哀三分钟,当时我正在杭州的街上。尽管第二天杭州的报纸说,在一些著名的广场,有有组织的默哀活动,但在没有人组织的普通大街上,却有不少行人和车辆仍然照常行进。但是,让我感动的是,在这条普通的街道上,也有差不多一半的行人能站在人行道上默哀——我觉得,这些没有人组织,自愿停止脚步的普通市民,比有组织的、拿着横幅站在广场上的人,更值得我们尊敬。
政府和媒体在这次抗震救灾中的表现和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首先是保证了信息的公开透明,基本上避免了谣言的传播,保持了灾区社会的稳定;其次就救灾行动迅速,各种救援力量一共从废墟中救出6万多人,这样的结果即使发生在平原,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何况在与世隔绝的山区,能救出这么多人,让我们再次感受到了解放军、武警、消防战士的力量;第三是灾民转移安置,总的来说,这么短的时间,把数万灾民从山区转移到城市或就地安置在安全地带,是浩大的工程;最后,中央政府的官员,尤其是温总理,始终身处抗震救灾第一线指挥,也让国民和国外政要肃然起敬。 其实在汶川大地震发生的同时,还有一个地方也在遭受着和四川一样的痛苦,那就是缅甸。缅甸遭热带风暴袭击,已经造成7万多人遇难,并且这一数字最终很可能大于10万。可是无论是国内救灾进程还是国际舆论关注度,缅甸都远不如中国,而现在的缅甸,其实就是30年前的中国——中国的进步显而易见了。对于四川人民来说,遭受这样的灾难自然是不幸的;但不幸中的万幸是,灾难发生在21世纪的中国。 当然,在建国以来最严重的自然灾害面前,由于经验的缺乏,以及现行行政体制固有的一些缺陷,使得我们这次救灾过程中还暴露出一些问题。我相信有关部门在后面会充分总结这次救灾的经验教训,但我还是不得不说,我们还有比较大的改进空间。中国在救灾方面,自然已经比缅甸这类国家好了,但和日本比,还有比较大的差距。不过,路要一步一步走,只要我们不忌讳谈问题、谈不足,我们就一定可以赶上和超过他们。
三天的全国哀悼日已经过去,从下一个日出开始,灰色的网页又会穿上绚丽的外衣,电视台也会恢复正常的节目,娱乐场所又将灯红酒绿。也许,那些熟悉的受灾的地名、英雄的人名逐渐将不被人提起,遇难者也将逐渐安息。但是,我觉得,一场灾难,应该给我们活着的人带来一些改变。北川的废墟,我们以后应该去看一看。 再次沉痛悼念全体遇难同胞!再次向广大解放军战士、武警、消防官兵致以最崇高的敬意!感谢你们给了我们数十万同乡第二次生命! 衷心希望在地震中失去母亲的孩子、以及失去孩子的母亲,能够重拾幸福,重建家园。
最后附上凤凰卫视的一段视频《亲爱的小孩》,最近每天都会播放。地震期间感人的画面有很多,这个应该能算很不错的一个了吧。
5/8/2008 由东航“返航”事件看三个问题(3)——特殊人才培养制度前面先说了政府应该为这次东航“返航”事件负责,因为政府没有建立起强大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又说了国有航空公司应该负责,因为国有企业没有真正弥补他们的缺陷。后来有一次和同学说到这个事情,同学义愤填膺:他们上大学不花钱,包括去国外培训的费用,都是公司给;然后毕业了,掌握了技术,就嫌公司工资低了,没道理嘛——何况他们收入的绝对数目已经相当可观了。 我看到一个数据,说国有航空公司给飞行员的工资是每个月3万,当然还有国有企业特有的一些福利;而民营航空公司的工资是每个月7万。如果从全体劳动者的角度看,无论在哪家公司,飞行员的收入都可谓高得惊人;但绝大多数人是向上看的(也许这种态度有弊端,因为它可能使人活得很累,这里不讨论这个),飞行员也不例外,他们追求更高收入的行为也可以理解。 其实,在绝大多数行业里,甲企业给你开7万/月的工资,乙企业开3万/月,你从乙跳到甲,没有人会出来指责你。飞行员跳槽为什么会受到争议?因为飞行员是特殊人才,我国的特殊人才培养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导致了今天的问题。 我国对特殊人才的培养是完全由政府进行的,即民营机构没有培养特殊人才的资格。对他们的培养往往以定向生的形式,即在进入大学前就已经确定他们毕业后的去向,由未来的雇主支付他们在大学的所有学习费用(有的还要补贴生活费)。作为回报,他们毕业后必须去确定的地方工作一定的年限,否则就要支付违约金。 这个年限过了呢?按理说就可以不受约束地自由选择去向了,可以留下,也可以另谋高就。还是以飞行员为例,原来只有国有部门用得上飞行员,而不同国有企业之间的差异并不大,所以飞行员一般会选择留下。但民营资本进入后,由于制度上和待遇上的优越性,飞行员开始考虑跳槽。而国有公司认为,培养一名飞行员的成本太高,以至于飞行员必须为公司工作一辈子才能收回成本(即公司认为,“一定年限”就是终身),而且有经验的飞行员的流失会给公司带来损失,于是不愿意飞行员跳槽,给飞行员跳槽设置了种种障碍。 政府为企业设置障碍的行为给予了支持,并通过行政命令予以制度化。2005年5月,民航总局、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等联合颁发《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对飞行员流动进行约束。其中规定,飞行员辞职,需要培养航空公司70万到210万。2006年,12名海航飞行员提出辞职,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双方劳动合同解除,12人的赔偿数额在150万到202万之间。后面,民航华东局又出台办法,规定每年飞行员的流动率必须在1%以下。 这里就有一个矛盾:你允许私人办航空公司,但又不准私人培养飞行员,也限制国有航空公司的飞行员跳过去,那人家怎么发展呢? 解决这个问题有三种办法:第一,取消特殊人才的定向培养机制,比如把飞行员作为大学的一个普通专业,这个专业的学生和其他专业的一样自费上学,毕业后自谋出路;第二,把民营机构纳入定向生的潜在雇主名单;第三,维持培养机制不变,但允许人才一定年限后自由流动。 我认为第二种方法最可行。特殊人才一般都关系着国家的安全或者群众的生命,所以培养质量必须放在第一位。如果全面放开,无法保证培养质量(现在任何一个普通专业,总有专业技术不合格的毕业生,只是这样的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即使造成了损失,相对飞行员的失误来说也是有限的)。而允许人才自由流动,我觉得对有的行业是趋势,但有的行业可能相当长的时间做不到。民航飞行员属于前者(军用飞机飞行员则属于后者),因为我一直觉得,除了关乎国家安全的行业,其他行业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的界限会越来越模糊,而界限模糊就包括了人才的自由流动。只是,民航飞行员的自由流动,只能在国有航空公司进行市场化改革后才能实现,如果现在突然放开,不可避免将影响国有公司的飞行员队伍的情绪和技术水平——它们倒闭了无所谓,但乘客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最好的办法是把民营机构纳入定向生的潜在雇主名单。以飞行员为例,可以允许春秋航空和东航这些一样,在高考前去高中里招生,体检标准、文化课标准一律由国家统一规定,春秋航空承担所招收学员的全部培训费用,毕业后学员必须去春秋航空工作。与此同时,逐步推进国有航空公司的改革,实现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公平竞争,为最终放开飞行员的自由流动做准备。 我也理解国家目前默认定向生的定向范围不包括民营机构的想法。一是民营机构聘用特殊人才是新生事物,相关规定没跟上也是常事;二是民营机构参与市场竞争,万一学生还没毕业就倒闭了怎么办?但我觉得,这一步还是要走下去,相关事宜可以在契约中予以明确,政府也要严格审核招收特殊人才定向生的机构的资质。 最后我想讨论另外两种特殊人才的问题。 一个是医生。医生也是关乎群众生命安全的职业,但基本上是市场化培养了:国有机构可以培养,民营机构也可以培养,而且一般都是自费,毕业后自主就业。这个似乎和飞行员的情况完全相反。但仔细想想也可以理解:正是因为医生作为普通专业来培养,所以天下有多少庸医?而且,医生技术不到位,并不一定会导致死亡,可能只是病久治不愈,或者吃了不少冤枉药,或者冤枉开了一刀,后果不如飞行员技术不到位严重;加之我国对医生需求量太大,市场化培养也是无可奈何。 另一个是教师。教师虽然与群众生命安全关系不直接,但却关乎着民族的未来,责任也非常重大。现在我国的教师培养机制有两种,一种是市场化培养,毕业后自主就业,这部分和其他专业一样,另一种是去年才开始的“免费师范生”项目,这个类似于定向生,即国家出钱,毕业后必须去西部农村学校任教10年以上。我这里想问的是,如果免费师范生在某农村学校任教10年后,由于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城市一所学校提供了更好的待遇,提出辞职,会不会遭遇今天飞行员辞职一样的问题?况且,飞行员辞职顶多是与国有企业作对,免费师范生辞职则是与政府作对,恐怕受到的阻力更大。这个问题至少要等13年(第一批免费师范生还有3年才毕业)才可能出现,可能到时情况已经有变化,所以提到的人不多;但如果情况和现在差不多,该怎么解决?
没想到,18名东航飞行员的一句“返航”命令,竟然让我扯了这么多毫无关联东西:工会、国有企业、定向生……写完后回头看整篇文章,自己觉得很不满意。最近发现对一些问题的思考遇到了瓶颈,就是看问题的广度、深度无法再扩展,也提不出太多自己的见解。我觉得我现在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看到某些东西觉得它们太浅薄,看到另一些东西又觉得它们太深奥,可惜我两者都不看。不看浅薄的东西,得罪了一大批人;不看深奥的东西,使自己丧失了提高自己的机会。也许现在真是越来越浮躁了吧,越来越没有耐心看真正有深度的东西,而是固步自封地无病呻吟。 研究社会问题,需要大量的实地走访、调查,包括国内和国外,我没这样的资源;也需要积累大量的社会、历史、文化、宗教、哲学的理论知识,功利、浮躁的我已经没有这份心。纷纭复杂的社会问题(国内和国际的),由于缺乏一手资料,只能从别的地方看来,本来就掺杂了其他人的观点,不但难以形成自己独立的想法,而且可能由于不能身临其境而产生一些错误的认识。试图利用我非常有限的、属于自己的东西,去解释各方面的问题,则由于缺乏对问题的客观认识而想当然地判定一些事实,先入为主、主观,得到的逻辑推论自然也不可靠。比如,你谈住房问题,你了解中国买房人的真实心态么?你了解从开放商拿地到房子出售的整个价值链么?你什么都不了解,仅仅看一些媒体的报道,加上自己的主观判断,就开始分析问题,有什么意义?即使是你号称比较了解的教育问题,你又有多了解?温总理40年来跑过全国1800多个县,对我国“三农”问题才有现在这样透彻的认识,而你在这里讨论农民、农民工,有多少是经得起推敲的? 以后还是少写这方面的文章了,除非对一个问题的客观事实有充分的了解。毛主席说得对,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任何建立在不完全信息和自己主观逻辑推理上的分析都是没有意义的。 4/29/2008 由东航“返航”事件看三个问题(2)——企业国有制度 东航“返航”事件发生后,媒体在讨论飞行员待遇问题时,总会提到在之前已经比较热门的飞行员辞职风波。飞行员辞职被高额索赔虽然与本次事件没有直接关系,但其对国有航空公司飞行员队伍的安定有着巨大的杀伤力。它激化了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的矛盾,使双方站在了对立的两端,可以说为这次“返航”的极端行为打下了心理基础。
2005年7月,春秋旅行社创建了国内第一家民营航空公司——春秋航空,民营航空公司由于不能自己培养飞行员,只能挖国有公司的墙角,但国有公司不愿意自己辛辛苦苦培养出的飞行员为别人服务,于是试图用高额赔偿吓退飞行员和民营公司,飞行员辞职风波由此开始。2007年8月,就是发生本次返航事件的东航云南公司,拒绝了机长郑志宏的辞职申请,公司提出,郑志宏要么继续上班,要么赔偿公司1257万元。可以说,国有公司培养飞行员、机长确实花费了大量的资源,飞行员、机长在离职时支付一定的培养费也是合理的,但这里我想讨论另一个问题:为什么飞行员纷纷选择离开国有航空公司去民营航空公司? 待遇好是显然的理由,申请辞职的飞行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并不讳言这一点。 我们翻开东方航空的财务报表,可以发现东航2005年的利润为6047万元,2006年亏损29.9亿元,2007年利润为5.86亿元;而春秋航空由于不是上市公司,难以获得准确的财务数据,媒体在对春秋进行采访报道时,提到春秋航空在2005、2006年一年半时间里,用8架飞机实现了6700万元的利润,2007年利润为7000万元。当然,两家公司的规模相差甚远,不能把利润的绝对值拿来比较,但我们明显看到,东航2005、2006年的效益明显比春秋航空差,2007年无法比较。另外,据中央电视台一期节目中的说法,春秋航空是国内单机盈利(就是平均每架飞机带来的利润)最高的航空公司,这更加说明春秋的效益好于东航,也好于其他国有航空公司。 那么票价呢?春秋航空定位就是“中国第一家廉价航空公司”,也因曾推出“一元钱机票”而闻名全国。不考虑这种极端情况,春秋航空的票价也比国内平均水平低36%。 那么宏观政策环境呢?民航被政府列为公有制必须占主导地位的七大行业之一,民营航空公司的发展受到管理层的限制。比如春秋航空推出上海到济南的一元钱机票,本来是非常正常的商业行为,却被济南物价局罚款15万元,并取消了春秋航空上海至济南的航线。然而,进入中国的外资航空公司也进行过类似的促销活动,却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春秋的想法很简单:明天飞机就要起飞了,今天还有几个空位没有卖出去,与其明天就让它们空着,还不如今天1元钱卖出去,这和什么恶性竞争一点关系也没有。可是,国有企业让座位空着有理,外资企业把座位低价卖出去也有理,而民营航空低价卖出去就要受罚。 那么,我们就要问了,春秋航空宏观上受到政府的限制,微观上飞行员工资费用比国有企业高,票价却比国有企业低,为什么效益还比国有企业好? 类似的现象同样存在于其他行业。比如说纺织业吧,1996年是中国国有纺织厂全线崩溃的一年,各个城市的纺织厂瞬间被民营企业收购或者被管理层收购。但是,浙江的民营纺织厂在那时不但低价收购了众多的国有纺织厂,而且至今仍然欣欣向荣。如果政府把民航业完全对民营资本开放,同时不从政策上扶持国有公司,可能民航业也会走到这一步。 我认为,民营企业至少在三方面优于国有企业,一是成本控制,二是对人才的尊重,三是经营决策自由。民营企业是企业家自己的资产,企业产生的所有费用都是在花他自己的钱,于是他有动力想尽一切办法节约成本。春秋航空在成本控制方面绞尽脑汁,最著名的有三个办法:一是和二线机场加强联系,二线机场由于停靠的航班少,对航空公司的收费也较低;二是机上不提供免费的食品,而是像火车上一样由空姐来推销食品和纪念品;三是降低飞机在机场的停留时间,增加飞机的利用率。我坐过四次东航的飞机,说实话飞机上的午餐味道还是不错的,但如果取消这个可以把机票钱降低36%,那我也情愿取消。国有企业由于制度的原因,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得不够,或者说缺乏节约意识。国有航空公司票价比春秋贵,最后还要亏损,其内部浪费之严重,可见一斑。那么,国有航空公司把钱浪费到哪里去了?是不是都发给员工了呢?显然不是,因为民营公司给飞行员的工资比国有公司还高,东航、海航、南航的那么多飞行员设法向民营公司跳槽就是证据。 中国自从设立股市以来,国家就希望让国企通过上市优化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绩效。可惜,历任决策者都搞错了一个因果关系:在一个正常的市场中,应该是企业达到一定的绩效指标才能上市,而不是通过上市来达到绩效指标。另外,由于国家对国企绝对控股,国企的管理层也无须像正常市场一样,担心股民用手投票罢免自己,或者用脚投票打压股价,使公司被其他企业廉价收购。因此,国企即使上市,也可以不受公众的约束;财务状况再糟糕,股东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这样,他们既没有控制成本的内在压力(因为钱浪费了也是国家的),也没有控制成本的外在压力(因为股东不能把他们怎么样),自然就不会去控制成本了。 第二,国有企业对人才不够尊重。除了收入外,发展空间可能也是他们考虑的一个因素。东航作为一个具体的企业,内部情况我不清楚,但国有航空公司不得不用上千万元的索赔来强行留住飞行员,飞行员用集体请假、静坐到这次的“返航”来抗议,可见飞行员对公司的不满已经到了什么程度。一个尊重人才的企业,劳资关系不应该是这样的吧。老国企给人的印象是思维僵化、论资排辈、等级森严、看关系不看能力等,经过这么多年改革,情况可能有所好转,尤其是民航这种直接面对市场竞争的行业,但国企的先天缺陷仍然根深蒂固。 第三,国有企业的经营受政府的干预太严重,而这些干预可能是不尊重客观规律的;而中国的民营企业,虽然在刚起步时的管理也比较粗放,但现在已经逐渐建立了科学的管理体系。以民航业为例,2002年,中国民航业在行政命令下实现了重组,组建了新的国航、南航、东航三大航空集团,云南航空公司就是在那时被并入东航的。而正是飞行员感受到了合并前后待遇的差别,与公司协商未果,才有这次返航事件的。其实,稍微懂点企业管理的就知道,两家企业能不能合并,如何合并,合并后的战略、业务、人事、财务、渠道、信息系统等如何整合,都是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经过严密、科学的论证,甚至需要外部咨询师的介入。而政府仅仅一句“要把国企做大做强”,就下文件重组企业,让大公司把小公司全部吞下,实在是太不科学了。结果,虽然民航大重组已过去六年,但内部整合仍然没有完成,地方分公司与总部矛盾重重。 由于民营企业拥有上述三方面优势,如果政府真的让国企、民企在同一平台上公平竞争,那国企要么破产,要么被迫进行彻底改革。可是,由于政府就是国企的父母,怎么能不溺爱他们呢?溺爱的结果就是,国企存在的问题在学界讨论了20多年,一直没能得到根本的解决;限制民企的结果就是,外资大举介入,被溺爱的国企和被限制的民企竞争不过,只好把中国市场拱手让给外企。一块市场,宁愿让外国人做也不让中国的私人做,这是什么心态? 我理解国家出于安全的考虑,规定公有制必须在某些行业占绝对多数,其实西方国家也是这么做的。但我认为目前国家选择的这七个行业并不恰当,比如民航业就应该全面开放,而机械设备制造业才应该真正用政策保护起来。 去年11月10日的《经济半小时》节目对春秋航空的廉价航班进行了专题报道,我印象深刻,尤其是节目最后主持人的评论,内容如下: “除非拿出硬邦邦的财务数据,否则谁也不会相信,敢卖出1块钱飞机票的春秋航空,这家小航空公司居然能够达到国内单机赢利的最高水平。然而,这就是活生生的现实。 “春秋航空所创造的‘中国式’奇迹放在国际民航业的大盘中,可能并不怎么起眼,但是它的存在对于中国民航业来说,与其说是一种另类,不如说是一个讽刺。 “中国民众需要廉价而优质的航空服务,中国民航业需要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国际民航业曾经因为911事件遭受重挫,如今它又重新回到了景气周期。当跨国航空公司虎视耽耽、步步蚕食的时候,中国的航空公司应该抓住历史机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不但为中国老百姓提供低价优质的服务,也用财务数据为自己在资本市场上换取一点好的名声。 “而对于民航业的监管部门来说,与其细心呵护,不如让市场来决定航空公司的命运,让竞争决定谁是强者,这才是真正的监管。” 我完全赞同。要教会国企游泳,必须把它们扔进商海。 4/27/2008 由东航“返航”事件看三个问题(1)——员工维权渠道3月3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18个航班飞到目的地上空后集体返航,上千旅客滞留机场。第二天,关于返航是飞行员在薪酬问题上与公司产生矛盾后的报复行为的猜测在媒体上广为流传,但东航坚决否认,认为返航仅仅是因为天气原因。但在民航总局、东航总部进行调查后,在确凿的事实面前,东航在4月7日承认部分航班返航“存在人为因素”。4月17日,民航总局公布调查结果及处罚决定,认定返航为“非技术原因”导致的,对东航罚款150万元,停止云南部分航线经营权。 应该说,这一事件在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后,得到了迅速且基本令外界满意的解决。 但事情过后,我们发现,这一事件其实是一些制度性矛盾激化后的公开化,制度不改革,同样问题就可能再次发生。所谓制度性矛盾,就是即使飞行员不是那18位、而是另外一批人,即使他们不属于东航、而在其他国有航空公司工作,也可能发生同样的事情。在讨论东航“返航”事件时,我们应该遵循对事不对人的原则。 我想,从这一事件至少可以看出三方面制度的缺陷,一是劳资纠纷的解决或者说员工维权制度,二是企业国有制度,三是特殊人才培养制度。 劳资矛盾是导致这次返航事件的直接原因。这里不想讨论东航飞行员与东航具体的矛盾(大家可以参考网上相关报道),而是想从宏观层面讨论中国的员工维权渠道问题。 在员工权益保护制度健全的国家,员工自愿成为工会的会员,在发生劳资矛盾后,由工会代表员工与公司谈判。一般来说,企业有自己的工会,同一个行业还有一个劳工联合会。如果劳资谈判不能达成一致,工会就会组织企业甚至全行业的罢工,迫使资方改变态度。最近一次著名的大罢工就是去年11月的巴黎地铁大罢工。 中国的工会诞生于中国共产党建立后不久,最初的功能也是组织工人与资本家斗争,罢工则是斗争的主要方式,只是和现代西方的工会斗争比,更加暴力和血腥,基本上罢工都会以流血结束。共产党执政以后,工会组织被保留了下来,但性质却变了。当时认为国内已经不存在资本家,因此“劳资矛盾”不复存在。国家由“工人阶级的先锋队”领导,国有企业的管理者自然也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成员,是工人阶级的先进代表,他们即使和工人有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如果工人罢工,那就是在罢自己队伍中先进代表的工——哪有不那么先进的工人罢先进工人的工的道理?于是罢工成为非法行为,工会则负责调解工人与企业管理者的矛盾。但是,由于党同时控制着企业和工会,中国的工会和企业管理层存在密切的联系。在国有企业里,工会主席属于企业的高层领导,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企业和工人产生矛盾,工会的调解作用其实非常有限。(中国大学里的学生会,蜕变过程和工会类似)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企业都是国有,工人过着计划经济下的吃大锅饭生活,和企业的矛盾比较少。改革开放以后,国有企业进行了改革,改革的结果是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向资本家靠拢,管理层和工人事实上已经不属于同一阶层,他们的矛盾逐渐由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阶层矛盾。但是,国家不允许罢工的法律和企业工会的性质没有变化。另外,随着民营和外资经济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企业不再设立工会。由于中国政府在企业与工人的矛盾中一般站在企业那边,而市级、省级、乃至国家级总工会又是政府的一部分,所以这些工会也不能独立地为工人说话。不允许罢工,也不能指望通过工会向企业争取权益,中国的工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就十分狭窄,他们自己创造出了新型的维权方式,而这些方式往往带着暴力和悲壮。 中国工人常见的维权方式有两种:跳楼和静坐。民工以跳楼相威胁向资本家讨要拖欠的工资,在媒体眼里已不算是新闻;至于静坐,则多见于国有企业的工人。他们在企业门口或者政府门口挂起类似于“我要吃饭”横幅,然后静坐抗议。不同地方的政府对这类行为的态度有所差异:对于威胁跳楼的民工,有的地方先把民工救下来,然后处理他的讨薪问题,最后一般能把拖欠的工资要回来;有的地方则认为民工违反了什么条例,救下来后要拘留的。对于工人的静坐,有的政府会派代表与工人谈判,有的则直接出动武警,有的则直接无视。一般来说,参与静坐的工人越多,工人中退休老人的比例越高,事情得到正面解决的可能性越大。 无论是民工的跳楼还是国企工人的静坐,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它充分暴露了中国工人维权渠道的匮乏。而这次东航的“返航”,在一位东航机长看来,和民工跳楼性质一样。 其实,无论是民工的欠薪问题,国企工人的下岗安置费问题,还是东航飞行员的住房补贴问题,如果工会能站在工人这边与企业谈判,或者政府的劳动部门能从独立于企业和工人的第三方的角度进行调解,都可以和平、高效地解决。可是,工会形同虚设,政府站在企业一边,工人不得已选择了社会作为他们倾诉的对象——而要引起社会的关注,只能尽可能把事情搞大,比如跳楼、静坐,还有这次的“返航”。东航返航事件后,飞行员和公司矛盾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飞行员待遇问题也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果然,返航后的第二天,东航就同意提高飞行员的飞行小时费,而调高飞行小时费征税标准的计划也被冻结。 不去威胁跳楼,就不能拿到拖欠的工资;不“返航”,就不能达到提高收入的目的。前人维权的“成功”,被后人效仿,人们逐渐忘了“正规”的维权渠道,而记住了“只有把事情闹大,让社会给企业高层施加压力,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一种可怕且不健康的现象。而造成这种现象的,企业有责任,政府也有责任。东航管理层不重视飞行员的声音,不愿意与他们对话,最后飞行员以“返航”的形式将矛盾公开化,企业形象也受到严重损害。而政府没有从法律上改变工会的地位,劳动部门也没有实现真正的独立仲裁,堵塞了工人向政府求助的渠道,不得不诉诸于社会,政府也失去了在工人心中的威信。 而从更根本的层次讨论:为什么企业和政府如此漠视工人的权益呢?用传统的话说,就是企业和政府没有把工人当成国家的主人;用现代的话说,就是企业的管理者和政府官员还是把自己定位于“管理者”,而不是“服务者”。在对自己的错误定位的指导下,他们对工人的诉求采取了错误的态度,导致工人不得不选择了不那么恰当的申诉途径,最终造成工人、企业和政府“三输”的局面。 4/20/2008 中国需要“贫民窟”4月13日,清华大学的秦晖教授在深圳做题为《城市化与贫民权利》的演讲,建议深圳在关外开辟一块土地,专门用作给农民工兴建贫民区;次日,他又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中国的城市化与贫民权利》一文,再次阐述自己的观点。 消息一出,激起各方讨论,其中反对声居多。4月14日,新华网发表评论,指出贫民窟解决不了中国的城市化问题;4月17日,《新京报》又发表陶短房先生的评论,认为秦晖的建议是在把农民工与市民的不平等现象制度化、实体化、程式化;同一天,《东方早报》发表一篇评论,认为修建贫民区会导致族群对立、阶层分化,进而激化矛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也表示,从来都没有想过建“贫民区”来解决住房问题。关于赞成的观点,我只看到4月15日,《新京报》发表人大教授张鸣的评论,对秦晖的观点表示支持。 贫民区和贫民窟,一个偏书面,一个偏口语,在后面的讨论中,两个词交替使用,指的都是同一种地方。联合国对贫民窟的定义是安全用水不足、卫生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不足、住房建筑结构差、人口过密、居住权没有保障的地区。这个定义还是很定性的,比如“安全用水不足”,那么多少算足?“人口过密”,多少算过密?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情况,很难界定清楚;而中国一向宣称我们国家不存在贫民窟,自然也没有相应的定义。本文讨论的贫民窟,就是一提到这个词你脑海中浮现的那个场景,或者你在电视里看到的其他国家的贫民窟的那个场景,或者你所在城市里最穷那些人住的地方。 第一, 政府要造的这个建筑群,不能在公开场合宣传说“我们要建的就是贫民区”,更不能在建筑群门口挂块牌子,说这里是贫民区,这个太伤自尊了。我相信秦晖教授也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形象地描述了这样的一个建筑群而已。在现在的官方词汇中,“廉租房”、“城中村”可能更合适一点。 第二, 贫民区形成后,其公共服务体系应该受到政府重视,服务标准和商品房小区相比可以有所差别,但必须以尊重居民的健康权和生命权为底线,政府不能把被其他社区淘汰的东西扔给贫民区,比如受污染的水、过期的药品、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医生等,更不能房子造好后就撒手不管,比如不清理垃圾、投入的治安警力很少等。 第三, 除了农民工外,城市里的贫困群体,如下岗失业工人、刚毕业的大学生等,也应该纳入类似的社会保障体系。 下面简要阐述一下秦晖教授建议为农民工修建贫民区的理由,希望没有曲解他的意思。根据国外的经验,农民进城后的居住问题一般通过两种途径解决,一是“自由”,即允许农民自己在城市里搭房子、甚至是窝棚住,二是“福利”,即政府出钱造房子,廉价卖或租给农民。但中国的现实是,自由没有——不要说农民了,就是买不起房子的城市人,也没有集资建房的权力,更不用说搭据说会影响市容的窝棚了;福利也没有——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少得可怜,拥有本地户口的人通宵排队三天不一定能排上号,农民自然被排除在外。你自己不给人家建房子,人家自己建你又不允许,那怎么办?只能去开发商那里买房子了。可是开发商的房子大多数城市人也买不起,农民工更只能望房兴叹了。(记得小学时学过一首诗:“陶尽门前土,屋上无片瓦。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当时老师告诉我们说这首诗反映了封建社会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云云,不知现在小孩还学不学这个,也不知老师会怎么讲。) 那么,有人要问了,既然进城农民不能住政府造的房子,也不能自己造房子,更买不起商品房,那全国1.4亿农民工住哪里去了? 只要稍微了解一点农民工生活状态的就知道,他们一般住在两种地方,一是工厂宿舍,二是城中村。住在工厂宿舍(对于建筑工人就是工棚)意味着夫妻分居、孩子成为留守儿童。每年春节前后,大量平时住在工厂宿舍的农民工挤火车回家,创造出了举世无双的人类大迁徙。这种农民工被称为“两栖人”,即平时在城市打工,农忙和春节回农村。“两栖人”出现至少会带来三个问题:第一,农民工35岁之前在城市奉献青春和汗水,35岁后就被赶回农村,相当于城市把人家血汗压榨干了就把人家赶走,从感情上说不人道,从现实上说如果他当时是被征地后被迫进城的,后面的生活怎么解决?即使家里还有土地,很多初中毕业就进城的农民工也不会做农活了,后面生活也存在问题。第二,孩子几岁甚至几个月就被扔在家里,缺少父爱母爱,没人照顾,容易产生心理问题,最近几年经常出现留守儿童自杀的报道。即使没那么极端,思想教育和学习也会受到影响,阻碍他们今后的发展——难道他们以后注定走上父母的老路?第三,夫妻分居,农民工的性压抑问题突出。2007年3月重庆市沙坪坝区有关部门进行的专项调查中,有5%的男性民工坦承自己找过“小姐”。调查还显示,已婚夫妻打工而两地分居,长期没有性生活时,24%的男性、33%的女性“整夜睡不着”。39%的男性、55%的女性民工通过“给家里打电话”来度过漫漫长夜。调查报告指出“这说明,性压抑已经成了民工感情生活的一大痛楚。”最近几年由于大学大搞基础建设,学校里有大量施工的民工,某些学校偶有女学生被强奸的消息传出。对于这种现象,我们当然要同情受害者,施暴者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我们必须意识到,这不是简单的个人品德问题,而是广泛存在的社会问题,仅仅靠法律的震慑是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的。 秦晖教授把农民工的境况描述为“35岁前没有家庭生活,35岁后没有社会保障”。他质问:“长远下去会怎样?别的社会问题且不论,请看奇文《亲子鉴定与文化问题》:中科院北京基因组司法物证鉴定中心2005年共做了3000例左右的亲子鉴定,其中680例鉴定为非亲子,比率达22.6%。而其中农村例子中非亲子率更是‘有点惊人’,高达将近50%!今后我们的社会基础、文明基础、人伦基础会如何变化?” 住城中村的农民工一般是夫妻合租,而且收入要高于住工厂宿舍的(否则付不起房租),这样正常的家庭生活可以得到保障。有的农民工夫妇还把子女也带到城市里,过年也不回农村,可以说已经成为准城市人(当然,这些农民工也面临着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问题,不过本文主要讨论住房问题)。 那么,既然在城中村居住可以基本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为什么还要建议政府造贫民区呢?答案很简单,城中村就是事实上的贫民区,政府认为它有损城市形象,近年来在加大力度改造。改造过后,没有城中村了,或者房租上涨了,农民工怎么办? 住工厂宿舍会有一系列问题,城中村又要被改造,政府必须在“自由”和“福利”中挑一个赋予农民工,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也就是说,政府要么允许农民工在城市里自己建房,要么为他们建房。秦晖选择了后者,这才有政府牵头造贫民区的建议。 1. “用人单位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住房条件。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时候,应当考虑到用人单位在住房福利方面存在的问题,鼓励用人单位为农民工提供舒适的住房条件。” 这种观点把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责任推给了用人单位。前面已经论证了,民工住在目前用人单位提供的宿舍里会带来三大问题。那么,难道要求用人单位给每户农民工分一套一室一厅?我想,连花国家钱不心疼的国有企业现在都不干这种事,怎么能要求私人老板这样?况且现在经济不景气,人家做生意本来也不容易。 2.“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时,不能一味地贪大求洋,而应当在城市规划中为工薪阶层保留住房建设土地,并且以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的方式,让城市工薪阶层居民获得最起码的住房保障。” 这条建议几年前就被人反复提起,可惜效果一直不好,主要存在开工面积小、资格审查严、配套设施差、价格并不经济等问题。这里我顺便说一句,有一个事实大家心照不宣,就是虽然官方一直不承认,但贫民区在我国的城市中早已广泛存在。在哪里呢?就是老国有企业早年分配的福利房、城市工薪阶层住的廉租房和农民工和刚毕业大学生住的城中村。如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能落实,当然也不错,可是当土地转让收入已经占到某些城市财政收入的40%时,政府愿意把土地用来造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吗?正是因为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严重不足,城中村又一个一个被改造,所以秦晖教授才会建议政府建“贫民区”。他的建议其实可以等同于“建议政府扩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规模和适用范围”,只是在公开演讲中,需要用“贫民区”来吸引听众。 3. “城市房地产开发商在追求高额利润的同时,应当考虑到社区和谐问题,为那些在社区从事服务业的居民提供必要的住房条件。” 这个又把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责任推给了开发商,更是毫无道理。国外的成熟住房制度是,政府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开发商解决中高收入群体的住房,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可以小一点、装修可以朴素一点,但房屋质量、小区绿化、社区医疗、治安、公共交通这些还是应有尽有。总之就是公屋可以保证基本的安居乐业,需要额外的服务就需要自己拼搏找开发商买房子去。开发商以盈利为目的,必须给广大股东一份漂亮的财务报表,追求高利润率无可厚非。给穷人造房子,不是开发商的责任。即使在“小政府,大社会”的西方发达国家,穷人的住房问题也归政府管,何况在“大政府,小社会”、税负全球第二的中国? 4. “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使农民在农村也能过上一种富足安适的生活,这不仅为中华民族未来的粮食安全投资,也是为了增强农民工在城市的谈判地位。” 这个建议有道理。我在讨论春运问题的时候也说过,如果农民在家里种地,也能取得和在城市打工差不多的收入,他们为什么还要进城呢?春运问题不就解决了么?但这里有个问题,就是中国的农村实在是容不下那么多人,给人均耕地不足一亩、自然条件恶劣的那些地方投入再多,也不能有什么产出。农产品市场已经全球化,中国的农产品要增强竞争力,除了农业科技人员的努力外,还必须走规模经济的道路。那些不适应规模经济要求的地区,农民不得不外出打工;那些原来粗放发展、现在改走规模经济道路的地区,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也要向城市转移。另外,现在的农民工,有的是土地被征用不得不进城的。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必然会产生更多的失地农民。因此,通过一些政策(发展乡镇企业、养殖、经济作物种植等)让农民更加富裕,可能会让一些农民工回流农村,但大部分可能还是不会回去的,从根本上说,农村人口减少、城市人口增加,是我国目前的大趋势。 5. “给每一个愿意在城市定居的农民工以同等的国民待遇,提高工资占GDP的比例,使他们能够在城市里过上一种有基本尊严的生活。” 这是我们努力的目标,但现在提出来太理想化了。他的基本思路就是给农民工涨工资,让他们在城市里买得起房——我的妈呀,如果农民工都买得起北京、上海的商品房了,我们恐怕都进入共产主义了。 综上所述,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责任不能推给用人单位,也不能推给开发商,不能指望通过政策使他们回到农村,更不能指望他们买商品房,而只能由政府承担。政府牵头为农民工造房子,然后或租或卖给他们,既可以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也可以避免农民工“两栖”带来的社会问题。另外,随着农民工在城市里住进和市民一样的小区,无形中也加快了他们融入城市的进程。 有的人听着“贫民窟”这个词总觉得刺耳,觉得我们是强调共同富裕的,怎么能出现这种东西?但我说,不管你提的纲领、口号、目标是什么,老百姓只关心自己的衣食住行,你得先想办法把人家安定下来。而且,现在离共同富裕相差甚远,非要让所有人都住在相同漂亮、服务相同完善的小区里不现实。富人住新房子、大房子,穷人住老房子、小房子,政府应该尊重这种事实,然后设计出一套公平的富人、穷人之间进行阶层流动的制度,而不是强行推倒那些老房子、小房子,制造出城市漂亮、整洁的假象。前面已经说了,贫民窟在我国早就存在,如果你不愿意正视这个词语,那本文开头也说了,你新造的那个建筑群也可以叫做“廉租房”嘛。反正老百姓心里知道两者是一回事,对于穷人来说,有地方住就好,面子思想并没有官员那么严重。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秦晖教授只提到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其实城市贫困阶层的住房问题也非常严重,包括老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和在城市漂泊的异乡游子(其中不少是近几年毕业的大学生)。前者由于有当地户口,还有可能买到经济适用房或享受廉租房;而后者由于是外地人(所谓“北漂”一族),其实和农民工没有太大的区别。对于这些人的住房问题,也应该靠政府解决。此外,在较好安置农民工以及贫困市民后,要让他们真正融入城市,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对户籍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养老金、公积金制度的改革也必须迅速跟进。
附一篇新华网4年前的一篇报道:《走进海口“贫民窟”》,大家可以了解一下贫民窟的大致情况。四年过去了,不知道这里是否发生了变化;但可以肯定的是,类似的情况在我国各地广泛存在。 4/6/2008 科索沃:塞族、阿族积怨600年(12)尾声 1999年5月26日,联合国战犯法庭以战争罪起诉米洛舍维奇等5名南联盟领导人,并发出了逮捕令。 在空袭的巨大压力和俄罗斯、芬兰等国的斡旋下,1999年6月3日,塞尔维亚议会通过八国集团提出的和平协议,南联盟军队撤离科索沃,北约安全部队进入科索沃,北约停止对南联盟的空袭。 6月10日,南联盟开始从科索沃撤军,北约宣布停止空袭,安理会通过1244号决议,科索沃由联合国特派团管理。南联盟对科索沃的主权已经事实上结束。 2000年9月24日,南联盟举行总统选举。美国先后向反对派提供了1.82亿美元资助,并允诺搞垮米洛舍维奇后立即取消对南制裁。大选结果揭晓,米洛舍维奇和反对派领导人科什图尼察进入第二轮,但反对派指责米洛舍维奇舞弊,号召进行全民抵抗运动。10月5日,反对派组织大规模冲击议会行动,南特种部队“红色贝雷帽”倒戈,军方宣布中立,米洛舍维奇被推翻。 2001年1月29日,米洛舍维奇被软禁在家中;4月1日凌晨因涉嫌“滥用职权和合伙犯罪等”被塞尔维亚警方逮捕入狱。美国要求科什图尼察在6月29日前将米洛舍维奇引渡到海牙国际法庭,并允诺对南13亿美元的援助。 为了13亿美元,6月28日夜,米洛舍维奇被引渡到海牙。 2002年2月12日,前南国际刑庭正式开庭审理米洛舍维奇一案。他被指控犯有包括战争罪、反人类罪和种族屠杀罪在内的60多项罪行,但米洛舍维奇一直否认对他的所有指控,并宣称前南国际刑庭是非法机构。 2005年11月,科索沃未来地位谈判正式启动,但因各方分歧较大,多轮谈判均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还是那句话,科索沃阿族的意思是“除了独立其他什么都不要”,而塞尔维亚的意思是“除了独立其他什么都可以给”,怎么谈?)。 2006年3月11日,米洛舍维奇在海牙的监狱里因心肌梗塞去世。 (参考阅读:《沉痛悼念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前总统米洛舍维奇!》http://charles841.spaces.live.com/blog/cns!501342C974013BD!154.entry) 2007年3月,联合国特使阿赫蒂萨里向安理会递交了科索沃在国际监督下实现独立的建议,但由于俄罗斯反对,此建议未能经安理会表决。随后,潘基文授权欧盟、美国和俄罗斯三方启动新一轮会谈。 2007年8月起,在欧盟、美国和俄罗斯三方特使的主持下,塞尔维亚和科索沃阿族就科索沃最终地位进行了多轮谈判,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谈判最终宣告失败。12月19日,安理会就科索沃未来地位问题展开闭门磋商,由于各方分歧严重,未能得出任何具体结论。 2008年2月14日,联合国安理会举行紧急会议,讨论科索沃局势,但仍未能打破僵局(这个根本是不可能谈成功的事)。 2008年2月17日,科索沃议会通过独立宣言,正式宣布独立。
后记 我在写完“苏丹达尔富尔问题”和“缅甸问题综述”两组文章后,曾表示以后不再详细描述民族宗教冲突问题,因为世界上这类问题都是类似的,只是涉及到的国家、民族、领袖的名字不同而已。但是,我没想到,科索沃问题居然可以写到这么长,一共有3万字了。 本文和其他同类文章类似,都是夹叙夹议,基本按照时间顺序叙述了科索沃地区600年来、尤其是二战以来的主要事件,其中夹杂有对斯拉夫民族和阿尔巴尼亚族文化演进、塞阿两族交恶的原因、铁托民族政策、米洛舍维奇的议论。它应该不是一篇历史记叙文,历史只是起到让我们更加理解现在的作用。很多问题,由于不知道它的根在哪里,容易产生认识的偏差。 我写这种文章,知道没几个人真有兴趣能全部看完的,主要还是给我自己看。什么意思呢?比如说科索沃问题吧,关于这个问题的资料浩如烟海同时又分散在天涯海角,如果若干年后我看到一条相关新闻时,想再了解一下这个问题的来龙去脉,去查那些资料就比较麻烦,而这组文章可以起到一个综述的作用。基本上,看到这组文章,科索沃地区600年来的大事都可以了解个大概,不用再查其他资料了。 如果真有人能够看到这组文章,尤其是“科索沃问题的国际化”这部分,我还希望能够带来一些除了国际政治之外的感悟。其实,现实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和国家与国家的关系还是有点类似的。把文章中的国名换成现实中你我的姓名,相信有的议论段落也能读得通。 至此,除了巴以冲突外,当今世界主要的热点政治问题我基本上都详细讨论过了。而巴以冲突是高中就研究过的,已经烂熟于胸,所以不需要整理成文字了。以后,可能还会整理一些不那么重大、复杂的国际政治问题,但像本文这么浩大的工程应该没有了。 想着在大四整理出这些文字,主要是考虑到工作后很可能没有这样的机会了。毕业以后,空间更新频率可能会大大降低,内容也可能转移到以生活流水帐为主。 最后,再次申明一下,认识历史真相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我无法保证文中所引用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在有的地方同时并列了两种说法。本文非学术著作,不保证数据的精确和论证的绝对严密,引用相关史实需谨慎。 科索沃:塞族、阿族积怨600年(11)最后讨论四个问题。 第一, 如果米洛舍维奇接受了霍尔布鲁克的最后建议,战争是否可以避免? 我的答案是,战争会推迟一段时间爆发,但不可以避免。前面已经提到,美国是一定要打南联盟的,寻找到相对合法的开战借口之日,就是开战之日。而我相信,凭借美国的能力,这样的借口总会找到的。“九二六”事件后,如果米洛舍维奇不妥协,战争就在1998年10月17日打响;拉察克事件后,如果南联盟坚决驱逐沃克尔,战争就在1999年1月20日打响;如果米洛舍维奇接受了霍尔布鲁克的建议,签署了希尔协议,战争不会在3月24日打响,但迟早都会打的。 这和我的一贯观点是一致的,就是美国要打哪个国家,一定是符合它战略规划的;只要战争仍然符合美国利益,不管其他方面局势怎么变化,都是一定要打的。我在分析伊朗核问题时反复提到过这一点:美国打伊朗是战略决策,核问题只是借口,如果核问题和平解决了,就会出现其他借口(《伊朗核问题发展趋势猜想——能和平解决吗?》http://hi.baidu.com/charles841/blog/item/88160324952cde28d4074253.html)。科索沃问题也是这样,所谓南联盟破坏和谈仅仅是个借口(全世界都知道谁真正在破坏和谈),这次躲过了,总会有下次。 第二, 米洛舍维奇为什么不能签希尔协议? 也许有人会说,虽然美国一直想打南联盟,但能拖就拖,说不定拖到后面情况会发生变化。米洛舍维奇已经忍辱负重了那么多次,为什么不能再忍一次? 我的答案是,忍是有限度的,虽然说“小不忍则乱大谋”,但遇到“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事情,还是不能忍。我们可以发现,米洛舍维奇每忍一次,南联盟对科索沃就牺牲一点主权,南联盟的底线就是不允许科索沃独立。当忍就意味着失去科索沃时,还能忍吗? 从霍尔布鲁克最后一次和米洛舍维奇谈判中可以看出,在希尔协议中,美国最看重的是允许北约在科索沃驻军。大家可以联想一下,在和英国谈判收回香港的事情时,我们对在香港驻军一事的态度是多么坚决。香港可以保留自己的社会制度,可以保留自己的立法机构,可以拥有自己的货币和税收制度,但对不起,英国军队必须走,中国军队必须来。是否有驻军,是一个国家对一个地区是否拥有主权的重要标志。即使香港飘扬着中国的国旗,如果是英国兵驻扎在那里,也仍然只能算是英国的领土。所以,驻军问题和主权问题一样,是不可以谈判的。 如果米洛舍维奇签了希尔协议,那就相当于科索沃飘扬着塞尔维亚的国旗,但是美国兵驻扎在那里,那不相当于把科索沃割让给美国了?而美国和阿族又是一伙的,那不相当于承认科索沃独立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现在流行一句话,说人可以没有原则,但不能没有底线。其实在国际政治中就是这样,国家间进行斗争,可以不讲原则,但应该有个底线。波黑战争中,米洛舍维奇放弃对波黑塞族的支持,被波黑塞族诅咒为“叛徒”和“犹大”;国际干预刚开始,米洛舍维奇就主动提出与阿族和谈(总统主动与省长谈判,省长还不理总统);面对阿族自导自演的“九二六”屠杀,米洛舍维奇狠心从科索沃撤出政府军……他的忍耐,可以说到巴黎和谈发生惊天大逆转时,已经逼近了他的底线。米洛舍维奇是政治强人,但该软的时候软得下去,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米洛舍维奇当然知道,拒签就意味着战争;他可能也知道,这是一场不可能赢的战争;他可能想到过,如果打输了,他的国家和他本人会是什么样的下场。但是,他还是不能签。当一个小国的领袖,太难了。 第三, 美国为什么一定要打南联盟? 这是一个我仍然感到困惑的问题。在其他国际冲突中,如果冲突一方是穆斯林而另一方不是,美国多半是支持非穆斯林那方,比如在阿以冲突中支持以色列,在印巴冲突中支持印度,两次攻打伊拉克,封锁伊朗,清剿塔利班,等等。但在科索沃冲突中,为什么美国会支持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族,而打压信仰东正教的塞族?我看到一个分析,说这是因为天主教和东正教也存在着激烈矛盾。我对宗教不太了解,不知是否是这样。 从地缘政治的角度来看,我认为,美国打南联盟,具体点说就是塞尔维亚,是因为塞尔维亚是西方势力东扩的障碍。冷战结束后,俄罗斯的势力范围迅速收缩,美国的势力趁机东扩,主要现象就是北约东扩。原来苏联阵营的波兰、捷克、保加利亚、匈牙利,以及从南联邦分裂出来的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等纷纷倒向美国阵营,但塞尔维亚依然不为所动,这可能因为塞尔维亚和俄罗斯同是斯拉夫人的后代并且都信奉东正教有关。到了1999年,塞尔维亚已经成为地理位置最靠西的俄罗斯盟国,美国势力要继续东扩,必须要先拿下这个国家。 其他东欧国家能和平投靠美国,是因为他们的领导人本来就是亲西方的,他们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就是反社会主义运动的领袖。在终结共产党的统治后,他们成为新建立的资本主义政权领导人,他们当然会亲美了。但塞尔维亚的情况非常特殊。1990年,眼看共产党在各国纷纷丢失政权,米洛舍维奇把塞尔维亚共产党改组成为塞尔维亚社会党,并在多党选举中获胜,顺利实现了社会制度转换。因此,塞尔维亚和其他东欧国家不同,它是变色不变领导人,米洛舍维奇基本延续了国家变色之前的政策,其中也包括亲俄。 既然米洛舍维奇不可能和平亲美,那只能通过战争形式了。为了将塞尔维亚划入自己的势力范围,美国忽略了塞尔维亚的对手信奉伊斯兰教的事实。 第四, 为什么其他国家的分裂运动很少得逞? 在本文的开头,我就提出了这个问题。如果能看完全文,相信你已经有了答案。科索沃独立能够最后实现,主要是塞族、阿族矛盾与其他国家的民族矛盾有三点不同: 首先,美国利用了塞族、阿族的矛盾来达到其推翻米洛舍维奇、完成塞尔维亚亲美化的目标。于是,谁反对米洛舍维奇,美国就支持谁。在其他国家,中央政府的实力远强于民族分裂运动的实力,分裂运动最多组织一些游击队和政府军打游击,而且国际舆论往往站在政府那边,所以分裂活动不可能形成气候。比如西班牙、英国、斯里兰卡的民族冲突,由于美国不介入、或者支持政府,民族分裂活动一直都没有成功。但在塞尔维亚,虽然塞族实力也远强于阿族,但阿族有了美国支持,就比塞族厉害了。 其次,塞尔维亚相对来说,还是弱小了一点。有一些民族冲突,虽然美国支持分裂组织,但由于本国比较强大,所以不一定听美国的话,美国也不敢太得罪,比如俄罗斯、中国。塞尔维亚相对就属于弱国了,面对美国“要么听我的话,要么挨打”的威胁,只能一次次听美国的话来拖延战争,但美国的要价越来越高,最后终于让塞尔维亚不能接收,战争爆发了,又毫无悬念地失败了,于是美国的目的还是达到了。美国也指控俄罗斯在车臣的军事行动侵犯人权,但俄罗斯理他吗?美国敢指控普京犯有“反人类罪”“战争罪”“种族屠杀罪”、然后把他抓到第三国去审判吗?弱国无外交,落后就要挨打,没有实力就没有尊严,这些国际政治的基本原则在今天依然适用。(参考阅读:《伊战四周年:实力铸就尊严》http://hi.baidu.com/charles841/blog/item/6bfa888be5a7bed2fd1f10de.html) 最后,塞尔维亚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援助。1914年,庞大的奥匈帝国出兵塞尔维亚,英国、法国、俄国都派兵支持塞尔维亚,于是两大军事集团进行了四年的战争,最终塞尔维亚一方获胜;1999年,庞大的美帝国出兵塞尔维亚,没有一个国家派兵支持。一个国家弱小不可怕,如果你能找到很强大的靠山的话。东欧国家出于这种考虑,纷纷把美国作为自己的靠山;而塞尔维亚一直希望俄罗斯能做自己的靠山,只是今天的俄罗斯和当年的沙俄和苏联都不可同日而语,俄罗斯辜负了自己斯拉夫兄弟的希望。可以想到的是,俄罗斯面对自己曾经的盟国一个个投入美国的怀抱也不会好受,看到塞尔维亚被美国欺负也很郁闷,但心有余而力不足啊!但必须要指出,国家间没有永远的盟友,要保护自己领土完整,关键还是要自强。举例说说苏丹的民族冲突,尽管苏丹是弱国,而且美国一直想推翻苏丹现政府,但由于中国是它的后台(冒着被人家抵制奥运会的风险支持它,也算是待它不薄了),所以达尔富尔一直没能独立出去。而塞尔维亚没有这样的后台。 科索沃:塞族、阿族积怨600年(10)第四件事是巴黎和谈阴谋。从西方介入科索沃问题开始,就一直提出要和平解决科索沃问题,可是快一年过去,一次和谈也没搞成。其实通过上述三个事件,西方偏袒阿族已经非常明显,对南联盟的军事打击早已列入议事日程,但他们还是宣称要“和平解决”。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知道,由于俄罗斯必然会反对,希望安理会授权军事打击南联盟不现实,只能绕过安理会直接以北约的名义出兵,而这又是违背《联合国宪章》的。为了让自己的行动看起来“合法”一点,他们必须制造出一种“我们一直是呼吁和平解决的,也不愿意动武,只是塞族一直不愿意和平解决问题,我们不得不替天行道”的舆论。没想到,“九二六”屠杀和拉察克事件,塞族人都忍辱负重,让西方失去了动武的口实,于是西方设计出了一个新的阴谋。 1999年1月25日,欧盟要求塞阿两族立即坐下来谈判,谁不谈就要给谁颜色看:南联盟不谈就要遭空袭,阿族不谈就要切断武器和资金供应渠道;28日,北约要求双方立即停止敌对行动并开始谈判;29日,国际联络小组六国召开会议,要求双方2月6日开始谈判。 南联盟和阿族看到国际社会口气都很强硬,和前几次和谈呼吁大不相同,于是都决定派代表团参加。2月6日,和谈在巴黎西南郊小城朗布依埃开幕。会谈开始后,美国特使希尔拿出他起草的和平协议交双方讨论,并强调“草案中85%的内容是不能谈判的”。同时,美、英、法三国都派出大批军舰前往亚德里亚海,派出轰炸机前往意大利的基地。 希尔方案基本内容是:科索沃不能独立,而实行广泛的自治,南联盟掌握国防、外交、货币、税收政策,3年后再就进行复审;南联盟军队撤出科索沃,北约派2.8万名士兵进入科索沃维和;科索沃解放军在协议生效30天内解除武装。 谈判过程特别艰苦,南联盟反对北约部队进入,阿族反对放弃独立主张、反对解除科索沃解放军的武装;阿族要求三年后在科索沃就是否独立举行公决,南联盟要求公决应在塞尔维亚境内举行。具体谈判过程略去不表,总之结果是一直到2月23日谈判结束,也没有达成一致,朗布依埃和谈失败。 由于阿族也反对希尔方案,美国还是没找到对南动武的口实。经过大量的幕后工作(这些幕后活动现在都被公开,只是这里不再详述,需要了解的话可以参考相关资料),美国和阿族串通,设计了新的阴谋:阿族在协议上假签字,以后可以撕毁不算的,关键是逼南联盟签。 3月15日,双方代表返回巴黎。和谈开始后不久,阿族代表就宣布准备在和平协议上签字,态度的戏剧性转变让世界哗然,塞族更是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原先设计好的谈判策略完全失灵。塞尔维亚很快明白这是阿族和美国合谋设计的骗局,称这是“阿族分裂分子和恐怖分子以及他们美国后台老板玩弄的技俩”。是啊,你说的这个是真相,那又怎么样呢?你完全清楚阿族人不可能放弃独立主张,所谓“签署协议”肯定是假签,那又怎么样呢?你签还是不签?不签,那你就是破坏和谈,就要挨打;签,就有了法律效力,就不可违反,违反了也要挨打。怎么办? 3月18日,阿族代表团正式签署了希尔协议,南联盟没有签字。3月19日,巴黎和谈宣布结束,谈判无限期休会,和谈破裂。 南联盟按照美国的计划被扣上了破坏和谈的帽子,西方国家立即开始撤出外交官和观察员,美国向南联盟周边基地增派战斗机和轰炸机。 3月22日,美国特使霍尔布鲁克再次前往贝尔格莱德,与米洛舍维奇举行最后的会谈。霍尔布鲁克提出,只要米洛舍维奇同意北约部队进入科索沃,其他内容都可以修改,对南的制裁也可以取消。3月23日下午,米洛舍维奇拒绝了霍尔布鲁克的建议。 1999年3月24日,北约正式对南联盟开战…… 科索沃:塞族、阿族积怨600年(9)第二件事是“九二六”事件。这件事的真相至今尚存争议,但我还是把它作为西方偏袒阿族的一个例子。9月26日,也就是1199号决议通过后仅三天,科索沃境内发生两起平民遭屠杀的事件,共30多名阿族平民遭屠杀,其中大部分是妇女、儿童和老人。阿族目击者称,屠杀是“身穿南斯拉夫军服和塞尔维亚警服的人”干的;南联盟坚决否认塞族军警与屠杀事件有关;有消息称这是阿族的苦肉计,目的是嫁祸塞族以挑动西方尽快对南联盟动武。 我实在不知道该相信哪种说法,但我们可以看到事件发生后西方的反应:9月30日,英国宣布已做好对南动武的准备;10月1日,奥尔布赖特称美国已做好空袭南斯拉夫的准备;同一天,北约要求成员国为在南采取行动提供军事力量,美、英、西、法、德先后承诺派兵参战;10月2日,美国称如果南联盟不遵守1199号决议,将在两周内遭到空中打击;10月13日,北约要求南联盟96小时内从科索沃撤出军队和警察,否则就将实施空袭。 而在这一系列反应之前,南联盟已于9月28日宣布结束对阿族武装的清剿。 我认为这件事不太可能是南联盟军警干的。因为从3月国际社会开始干预科索沃事务以来,南联盟方面一直是比较配合的,对国际联络小组、北约、欧盟一些不合理的要求都尽量予以了满足,对刚刚通过的安理会决议也应该能够接受,他们在安理会决议通过三天后制造这一事件,有点不可思议。另外,从上述西方的激烈反应来看,“九二六”屠杀似乎很像一个西方用来增强对南联盟压力的借口。 退一步说,即使“九二六”屠杀真是南联盟军警干的。那么人家只杀了30人就要遭到这么严厉的制裁,北约后来在南联盟炸死3000人为什么没有人追究?如果完全按照西方尊重人权的“原则”,发生了大屠杀,西方做出的合理反应应该是通过法律途径抓捕、审判嫌疑人,而不是以战争、或者说另一场大屠杀相威胁。 在压力面前,10月13日,在北约发出最后通牒后几小时,米洛舍维奇被迫宣布从科索沃撤出军队和警察,接受国际观察员进入科索沃,允许北约飞机在科索沃上空监督撤军情况。米洛舍维奇的这个决定是在和美国特使霍尔布鲁克会谈50多个小时后做出的,这是我看到的最难受的一次会谈。道理完全在南斯拉夫这边,但美国根本不和你讲道理:要么撤军,要么打仗!自己领导下的国家,由于打不过人家,只有从自己下属的一个省撤军,然后让外国人进去,让人家的飞机飞进自己的领空,这是多么大的耻辱!米洛舍维奇担任塞尔维亚总统到他逝世的15年,是他一生官位最高但是最屈辱的15年,也是塞尔维亚民族最屈辱的15年。他忍辱负重、一次次妥协、一次次满足美国苛刻的条件,最终仍然没有换来民族的和平和自己的善终。道理完全在自己在这边,但国际政治中,不讲道理,没有正义,完全靠拳头说话。在南斯拉夫明显受到羞辱时,安南和他的安理会不见了,俄罗斯不见了,中国根本就没打算出现,欧洲的小兄弟都跟在美国后面,只有米洛舍维奇一个人据理力争,但人家根本不跟你讲道理。如果说萨达姆因为侵略科威特还应该受到惩罚的话,米洛舍维奇实在是太无辜了。他应该是20世纪末第一悲情人物。 第三件事是拉察克事件。南联盟从科索沃撤军后,科索沃解放军重新走出丛林,很快恢复了活力。1998年10月下旬至1999年1月,科索沃阿族武装发动400多次袭击,有40多名警察和平民惨遭杀害,大量塞族和黑山族居民被赶出家园。 1999年1月8日,阿族武装分子向正在巡逻的塞族警察开火,打死3人,打伤4人。15日,塞族警察前往科索沃南部的拉察克村捉拿藏在该村的凶手,结果再次遭到科索沃解放军的袭击,塞族警察予以还击,打死数十名武装分子。16日,国际观察团团长、美国人沃克尔宣布拉察克发生了“严重的平民遭屠杀事件”,宣称有45名阿族无辜平民被杀害,并认定南斯拉夫武装力量对此负有责任。 沃克尔身为国际观察团团长,加上他详细描绘过“屠杀现场”的“惨状”,西方媒体都信以为真(那当然,“九二六”事件中一个阿族平民目击者的话他们都当真的,何况这次是沃克尔了)。紧接着自然又是西方的强烈反应了:安南发表声明,对此深感震惊;美欧领导人谴责南斯拉夫制造屠杀平民事件;北约召开紧急会议,强烈谴责屠杀平民事件,要求南斯拉夫立即与国际社会合作,协助调查屠杀平民事件,并决定派北约盟军司令克拉克和军事委员会主席瑙曼前往南联盟施压。 南联盟对此事非常清楚,知道这次交火中根本没有平民伤亡,南官员指责沃克尔散布谎言,并于18日宣布驱逐沃克尔,要求他48小时内离境。 西方当然不会去听南联盟驱逐沃克尔的原因,他们认为只要驱逐他,就是对西方的冒犯。北约宣布将实施空袭的准备时间缩短至48小时,布莱尔宣布对南动武“已准备就绪”。 俄罗斯此时出来调解,呼吁南联盟不要和北约硬顶。1月22日,欧安组织(国际观察团由欧安组织领导)可能意识到沃克尔可能真的犯了错误,宣布沃克尔的结论是在“感情冲动的情况下”作出的。鉴于此,南联盟宣布冻结对沃克尔的驱逐令。 由于欧安组织事实上承认了沃克尔的失误,所以拉察克事件的真相很快就水落石出了。科索沃解放军为了嫁祸塞族警察,把被打死的武装分子的军服脱下,换成平民服饰,然后把尸体绑在一起,有的抠掉眼珠,有的砍掉脑袋或手,制造了大屠杀的假象。而沃克尔到了现场,粗略看了一下就做出了“肯定是塞尔维亚人干的”的结论。 既然拉察克事件的真相已经被公认,所以我认为“九二六”屠杀很可能也是阿族人自导自演的。而沃克尔如此草率地下结论,也充分反应了西方对塞族的偏见之深! 科索沃:塞族、阿族积怨600年(8)科索沃问题的国际化 我想,如果没有国际势力的介入,科索沃解放军一定会被正规的南联盟政府军歼灭,然后其残余势力长期和政府军打打零星的游击战,搞搞恐怖袭击;尽管阿族人不情愿,但还是不得不留在塞尔维亚境内。但是,国际势力的介入,让科索沃问题的发展转了方向。 有分析认为:正是因为科索沃解放军和科索沃阿族人认识到仅靠自己的乌合之众是不可能战胜南联盟政府军的,所以他们才需要通过一些手段吸引国际社会对科索沃问题的关注,试图通过国际社会迫使塞尔维亚让步。 或许这种说法有道理,不过我觉得国际社会的干预是两厢情愿的事情:科索沃阿族人的确有上述期望,而国际社会也有主动干预的动力。 国际社会的干预往往是从幕后沟通开始的,关于这些干预,我当然毫不知情,也没有办法讨论了。从公开的信息来看,国际社会的干预始于1998年3月。 1998年2月28日,塞尔维亚警察遭科索沃解放军伏击,双方展开激战,16名阿族士兵被打死,6名警察牺牲。3月5日,塞尔维亚警察和阿族武装发生遭遇战,塞方出动了坦克和直升机,摧毁了阿族武装的一个据点,打死51人,其中包括一些阿族平民。这两次激烈冲突被认为是科索沃冲突全面升级的标志,科索沃解放军从进行恐怖袭击升级为与政府正面、直接的对抗,科索沃问题在国际媒体的曝光率迅速升高。3月9日,前南问题国际联络小组在伦敦召开紧急外长会议,讨论科索沃局势,会议呼吁双方通过对话解决争端。(前南问题国际联络小组成立于1994年4月,最初是为了调解波黑战争,成员有美、俄、英、法、德、意。) 南联盟对国际联络小组的呼吁很快做出的回应。3月11日,塞尔维亚向科索沃派出以总理为首的谈判代表团,打算与阿族各派别举行公开对话,但阿族领导人拒绝见他们。 3月22日,北约秘书长索拉纳发表谈话,声称北约“准备在科索沃采取行动”。3月31日,安理会通过1160号决议,决定对南联盟实施武器禁运。 4月7日,塞尔维亚总统亲自前往科索沃,准备与阿族领导会谈。“科索沃共和国总统”鲁戈瓦表示,双方的谈判必须有国际调解人在场,并称科索沃独立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而塞尔维亚只同意提高自治权,坚决反对科索沃独立。 塞尔维亚与科索沃的谈判注定没有前途,即使没有西方国家的介入。前面分析铁托科索沃政策失误时就提到,科索沃阿族就像一只只想吃人肉的狗,铁托却不断地给它喂羊肉、鸡肉。这时的谈判也是这样,科索沃阿族的意思是“除了独立其他什么都不要”,而塞尔维亚的意思是“除了独立其他什么都可以给”,这样的谈判怎么可能有未来?但即使明知没有未来,双方还要假惺惺地坐在桌子上谈,因为谁不谈,谁就是不愿意和平解决问题。 4月23日,塞尔维亚举行全民公决,94%的人反对外部势力介入科索沃问题,但一贯号称尊重民意的西方国家,似乎并没有看到塞尔维亚人的民意。事实上,1998年3月后,科索沃问题的主动权就在西方国家手上了。现在看来,西方提出的无论多么苛刻、多么没有道理、多么不公平的条件,塞尔维亚都全部接受了,最终仍然没能逃脱挨打。 5月31日,阿族武装和塞尔维亚警察再次发生激战,几十名阿族武装分子被打死。随后几天,塞族警察乘胜摧毁了科索沃中部的几个阿族据点,控制了科索沃通往阿尔巴尼亚的公路,切断了阿族武装的补给线。为了躲避战火,两万多阿族难民逃往阿尔巴尼亚,西方国家找到了米洛舍维奇“反人类”“种族清洗”的“证据”。 冲突发生后,国际联络小组立即要求南联盟停止对阿族平民的武力行动,允许国际组织有效监督科索沃危机,允许阿族难民返回家园,与科索沃阿族领导人展开有效对话。6月8日,美国和欧盟决定对南联盟实施新的制裁,冻结南联盟在美欧的资产。6月11日,北约决定对南联盟实施空中打击,在科索沃建立“禁飞区”(联想一下,1991年他们也是这么对付萨达姆的)。6月15日,北约在巴尔干半岛举行军事演习,向南联盟炫耀武力,要求其“停止血腥镇压”。6月16日,米洛舍维奇与叶利钦举行会谈,米洛舍维奇表示同意与科索沃阿族领导人举行会谈(人家早就同意了,就是阿族不参加),并接受了国际联络小组提出的大部分要求。 仅仅一周时间,西方国家在没有仔细分析5月31日冲突来龙去脉的情况下,就对南联盟采取一系列行动,对阿族的偏袒可谓肆无忌惮。其实,西方对科索沃问题的干预史,就是对阿族的偏袒史。由于科索沃冲突距今不到10年,资料比较详细,我这里就不一一列举西方的偏袒行为了,这里只举4个比较著名的例子,也通过这4个例子大致回顾了1998年9月至1999年3月的历史。 第一件事是安理会1199号决议。米洛舍维奇和叶利钦会晤后,国际联络小组开始组织塞族与阿族的谈判。7月5日,俄罗斯、美国特使要求阿族坐下来谈判;7月8日,联络小组要求双方立即停火。但阿族一直没有理会呼吁,仍然继续发动恐怖活动,对塞族警察进行袭击。1998年9月22日,塞尔维亚政府军在科索沃北部向阿族武装发动进攻,这是塞尔维亚政府军第一次大规模进攻阿族武装,连塞族警察都打不过的阿族武装自然打不过政府军,他们丢失了大部分控制区和枪支弹药。虽然阿族一直没有和塞族举行谈判的迹象,被政府军清剿也是咎由自取(任何国家的政府军都天然地拥有镇压国内反政府武装的权力),但西方国家仍然决定帮阿族一把。9月23日,安理会通过了1199号决议,要求南联盟在科索沃停火、撤军,允许国际机构向难民运送救援物资,创造条件使难民重返家园,通过谈判和平解决科索沃问题。 这一决议明显有失公平。南联盟在科索沃停火,而对阿族武装没有任何限制:也就是说阿族可以继续袭击南警察和士兵,而南不得还手?南联盟从科索沃撤军:中央政府为什么不能在下属一个省驻扎军队?创造条件使难民重返家园:这种条件是南联盟单方面能创造出来的么?通过谈判和平解决问题:南联盟和塞尔维亚从3月就开始为谈判做努力,反倒是阿族一动不动,这句话该说给谁听? 但是国际社会本来就没有公平,南联盟作为一个独立主权国家,其境内一个省闹独立,按理说只要没有危害到周围国家的安全,就属于南联盟内政,不需要安理会插手,但安理会还是插手了,而且并不是以公正调解人的身份出现的。换了强国,还可以无视安理会的决议,但南联盟即使遵守了,最后还是难逃军事打击。 3/23/2008 科索沃:塞族、阿族积怨600年(7)米洛舍维奇后来被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指控犯有“种族屠杀罪”“反人类罪”和“战争罪”,而镇压科索沃阿族的示威活动就是“罪证”之一。那么这里我们就来讨论一个问题:米洛舍维奇在科索沃问题上的处理是否恰当? 我的看法是,米洛舍维奇在科索沃问题上的处理方式,即使存在不完全恰当的地方,也是基本正确的。 第一,关于先后削弱、取消科索沃的自治权。我在前面已经指出,铁托赋予了科索沃过大的自治权,以至于科索沃和中央的离心越来越严重,并且和阿尔巴尼亚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如果不加以控制,科索沃“脱塞入阿”是迟早的事。站在今天回望过去,米洛舍维奇虽然没能阻止这一进程,但毕竟延缓了这一进程。作为塞尔维亚的领导人,维护国家领土完整是他的义务和权力,对过去不利于维护国家领土完整的政策进行调整、纠正,未尝不可。只是站在阿族人的角度看,“自治权”和工资一样,是一种刚性很强的东西,即加上去容易,减下来就难以接受了。而且,铁托后期科索沃的相对平静不是因为阿族人接受了铁托赋予的自治权,而是他们利用高度自治权养精蓄锐、做独立的准备工作,独立的目标从没有放弃。米洛舍维奇取消他们的自治权,打乱了他们的计划,当然会引来激烈的对抗。 第二,关于镇压阿族人的示威活动。从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对阿族的武力镇压在铁托去世后就出现了,当然米洛舍维奇延续了这一做法。那么,面对示威的人群,到底该不该使用武力呢?我的立场是:政府是否应该使用武力,要看示威者是否使用了。但是,对于阿族人在游行中是否使用了武力,除非能采访到目击者,否则不能得出客观的结论。就像最近我国的暴乱,西方媒体说是“和平示威”,而我们通过电视看到的明显是暴力破坏,政治立场不同,就会歪曲事实。对于阿族的示威活动,我个人猜测,综合他们的民族特性,以及后面组建起颇具规模的“科索沃解放军”的行为来看,他们的示威不可能是和平的。 而科索沃解放军成立以后,阿族武装不再是简单的游行示威,而是升级为发动恐怖袭击、袭击政府军了。面对这种情况,米洛舍维奇的镇压就更应该得到支持了!据塞尔维亚方面统计(这个统计结果西方可能是不承认,可能是故意没看到,但我还是拿出来,大家承不承认就随便啦):从1991~1997年,阿族武装分子一共制造了543起严重的恐怖事件,平均每4天半一起。1998年开始,羽翼渐丰的科索沃解放军袭击明显增强:从1月1日到9月28日10个月的时间里,“科索沃解放军”的恐怖主义袭击就达到1273起,其中完全针对平民的有569起,针对治安部队的有704起,并用武力强占了科索沃40%的地盘。米洛舍维奇对这些袭击最初保持了相当的克制,在1998年3月冲突刚刚升级的时候就提出根据联合国宪章、赫尔辛基最终文件和欧安组织巴黎宪章有关人权、公民权和少数民族权利的原则,通过对话,政治解决争端,但急剧增多的恐怖袭击事件表明:“科索沃解放军”对政治手段和对话解决冲突不感兴趣。到了1999年,局势更加恶化,仅靠警察力量已经完全无法对付通过贩毒、走私和拐卖人口,以及来自穆斯林国家(尤其是阿尔巴尼亚)资助的、装备越来越精良的科索沃解放军,他才不得不派出正规军和特种部队到科索沃作战。结果,正规军一出动,科索沃解放军就被打得稀里哗啦,到1999年3月,南斯拉夫军队已经收复了被“科索沃解放军”窃据的90%的科索沃土地。 如果承认上述事实的话,那么就可以反问一句:在一个国家,10个月发生1273起恐怖事件,作为这个国家的领导人,如果什么也不做,怎么向他的国民交代?再拿最近我国的暴乱做对比吧:政府有没有镇压暴徒?我觉得肯定是镇压了,只是不是像西方说的那样派了军队,而是派武警。而该不该镇压呢?当然该!不镇压暴乱怎么平息?跟那种状态下的人怎么和平谈判?难道等暴徒砸累了、烧累了,然后暴乱就自然结束了?米洛舍维奇如果坐看科索沃被科索沃解放军全部控制,他没法向塞族人交代;而去镇压了,西方国家又要刁难他。 第三,关于屠杀平民。在南联盟军警和军队与科索沃解放军的冲突中,有没有造成阿族平民死亡?答案是肯定的:哪有打仗不死老百姓的?新华社记者在科索沃看到成片的阿族村庄被轰平时曾请南方人员解释。对方坦诚答道:“是南斯拉夫军队用炮轰的,清剿‘科索沃解放军’不可能没有损失。”“阿族武装分子躲在老百姓房子里,不用炮轰他们死也不出来。”即使不考虑这种因素,也有种种原因会导致平民死亡。如果米洛舍维奇因为“双手沾满了阿族无辜平民的鲜血”就是“反人类”的话,科索沃解放军制造恐怖袭击、杀害塞族人算什么?美国轰炸南联盟、炸死了塞族平民算什么?美国在南联盟杀害我三名记者算什么?美国在伊拉克杀害的伊拉克平民又算什么? 第四,关于种族灭绝。米洛舍维奇的“大塞尔维亚”口号成为他被指控种族灭绝的重要证据。由于美国媒体对他的妖魔化宣传,国际社会对这个口号一直存在误解。米洛舍维奇的“大塞尔维亚”不是说“普天之下,唯我独尊”,而是强调“天下所有的塞尔维亚人应该生活在一个国家里”。我的看法是,这个观点有问题,因为他这是在煽动波黑的塞族人脱离波黑,并由此导致了三年半的波黑战争。插手波黑战争是米洛舍维奇犯下的重大错误,虽然我能够理解他的做法(简单说下当时的情况:波黑的塞族人、克罗地亚人和穆斯林三分天下,塞尔维亚支持塞族,克罗地亚支持克族,阿尔巴尼亚支持穆斯林。但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无视克罗地亚和阿尔巴尼亚对本民族的支持,却对塞尔维亚进行经济和军事制裁,要求米洛舍维奇放弃支持塞族。在克、阿两国干涉波黑内政且被美国默认的情况下,米洛舍维奇支持塞族,虽然也干涉了波黑内政,但我觉得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我在前面已经分析过,塞族人歧视阿族人不假,但并不歧视其他少数民族,塞尔维亚的另一个自治省——伏伊伏丁那——的和谐景象就是证据。米洛舍维奇上台后,对其他少数民族也没有任何要灭绝、同化的意思。在当时的伏伊伏丁那,全省37所普通中学中,有32所用少数民族语言教学,32所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中,100%使用各种少数民族语言教学。该省的报纸及刊物中,匈牙利语有48种,斯洛伐克语有17种,多民族语言的多达221种。少数民族政党与政治团体与塞尔维亚人平等地参与全国选举并取得议会席位。一个更详细的例子是,南联盟政府对境内的罗姆人给予特殊的保护与帮助。罗姆人是南境内一个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由于他们具有喜欢四处流浪的民族特性,居住条件很差,没有自己的文字,文盲比例很高,在社会中处于被歧视和忽略的“边缘人”地位。从1995年起(当时米洛舍维奇早已掌权),塞尔维亚官方在经济状况非常窘迫的状况下(一直被美国制裁,经济显然不会好),拿出资金为罗姆人修建住房,改善居住条件,并且帮助他们创建自己的文字,用罗姆文对青少年进行正规教育,帮助他们成立社团、参与社会生活等等。这些事实表明,无论是南斯拉夫政府还是米洛舍维奇本人,没有从肉体上灭绝少数民族,也没有从文化上灭绝少数民族,而且还想方设法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我再次强调,塞族和阿族的冲突和种族灭绝一点关系也没有,他们就是简单的、由历史和宗教因素引起的民族冲突。 因此,我认为,米洛舍维奇堪称塞尔维亚的民族英雄,为了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他和他的国家面对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的淫威,不屈不挠,坚决抵抗,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虽然最后仍然没有阻止科索沃独立,但他确实为这个目标耗尽了毕生的心血,可悲可叹。对他指控的所谓罪名,要么根本不成立(种族屠杀),要么对所有美国总统、以及大部分国家元首也同时成立(反人类、战争)。如果非要说他有什么失误,我觉得也是战术上的问题,他在处理问题时过于强硬,缺乏弹性。在处理波黑战争问题时,西方非常明显是故意找他麻烦,他应该更早知道硬顶是不行的,晚妥协不如早妥协。波黑战争的结果是,塞族不得不妥协,而西方对米洛舍维奇的厌恶也加深了。在处理科索沃问题时,他更好的办法是派归顺中央政府的阿族人去治理科索沃,同时保留阿族人的组织,比如学校、新闻机构等,这样即使科索沃具有较高的政治自治权也能控制住。另外,他还可以派有能力的人去科索沃帮助发展当地经济,即使存在极端民族主义分子不计经济成本地搞分裂,相信大多数普通阿族人还是能接受安定地生活在塞尔维亚境内的。 最后我要指出,上述讨论米洛舍维奇的部分,大量引用了不被西方承认的资料。如果你更加认同CNN、BBC之流的报道,那么你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 科索沃:塞族、阿族积怨600年(6) 1980年5月,铁托去世。南联邦各共和国失去了“共主”,分离倾向不断加强,直到1992年解体。被铁托压制的塞尔维亚民族主义没有了约束,开始迅速膨胀,而科索沃的阿族人也乘机再次提出独立的要求——两方的态度变得强硬,必然导致冲突的加剧。1981年3月,科首府普里什蒂纳的大学生因学校食堂伙食不好举行示威(唉,如果中国的大学生也因为这个理由而上街,估计每天街上都熙熙攘攘了),走上街头后很快演变成了政治性事件。其他非学生的科索沃人也加入了示威队伍,据说有五万人参加。示威者提出“要科索沃共和国不要自治省”、“我们是阿尔巴尼亚人而不是南斯拉夫人”。和处理1968年游行的态度不同,这次官方不再像铁托时代那样寻求妥协,而是拒绝对话,出动坦克,第一次造成大规模街头流血。南官方宣布平民九人死亡,350多人受伤,而阿族传媒宣称死者达千人(对于类似事件,代表不同利益的媒体的报道差异往往都比较大,我不知道也不打算知道到底死了多少人,但总之这是第一次以流血收场的示威活动)。随后数千阿族人被捕,约2000人被判罪,300人被处1~15年苦役,其中多是学生及知识分子,有的只有16~17岁。而作家卢斯特米与文学杂志主编哈里提被判刑更激起了国内外的强烈抗议。 1981年5月,塞尔维亚宣布科索沃戒严并断绝与外界联系。此后,塞尔维亚对科索沃党政领导层进行了全面的大清洗,这些人被指控犯下了新罪行——“联邦主义”,即自以为是联邦成员而不把塞尔维亚放在眼里(再次强调一下,当时科索沃并不寻求成为独立主权国家,而是寻求脱离塞尔维亚、成为南联邦的一个加盟共和国)。在“联邦主义”罪名下,科索沃共盟省委主席(相当于省委书记)巴卡尔里、南联邦主席团科索沃代表尼曼尼、科索沃省政府主席奥普西尔、五个县委书记和普里什蒂纳大学校长等重要“一把手”全被撤职查办。由于这次示威的人主要是知识分子,塞尔维亚对阿族知识界进行了整肃,科索沃大学被攻击为“阿民族主义堡垒”,大学招生削减39%,对外学术交流中止。 从此直至1988年,科索沃几乎年年闹事,示威、逮捕、撤职、判罪几乎成为一种程序化的“流水作业”。普里什蒂纳官方报纸《再生报》1987年7月1日报道说:“1981~1986年间,15万多科索沃人受到过警察询问;5万多人受到过惩罚或谴责;7000多人被捕入狱( 包括近千名未成年人);1234人被判处20年徒刑。同一时期,在有40多万阿尔巴尼亚人居住的马其顿,有1300多人被监禁。”
科索沃冲突萌芽于1968年,80年代明显升级,但局势仍然可以控制;从1989年开始,科索沃局势迅速激化,冲突越来越剧烈,而且从地区性冲突演变为国际事件,巴尔干半岛这个火药桶再次被点燃。这一切,源于又一个饱受争议、盖棺而不能定论的强力人物的出现,他就是斯洛博丹·米洛舍维奇。 这里先说另一件事。前面提到,1974年宪法通过后,南境内其他地方的阿族人迁入科索沃,而科索沃的塞族人由于受到阿族人的骚扰和贫困逃出科索沃,加之阿族人的增长率远远高于塞族,导致阿族在科索沃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塞族沦为被阿族侵扰的少数民族。塞尔维亚政府意识到了这个问题,1987年米洛舍维奇访问科索沃时,呼吁当地塞族居民不要因为生活困难而离开,塞政府甚至考虑过向科索沃移民,但收效都不明显。 1988年,6000多名居住在科索沃的塞尔维亚人和黑山人指责阿族人对他们进行骚扰,并举行大规模的抗议活动,要求废除宪法,取消科索沃的自治地位。 1989年,米洛舍维奇开始担任塞尔维亚共和国主席团主席(相当于中国的国家主席)。他首次提出了“大塞尔维亚”的口号,支持科索沃的塞族人。2月27日,米洛舍维奇宣布在科索沃实行紧急状态,派军队平息阿族矿工的罢工和学生示威。3月2日,他修改宪法,取消了科索沃的自治省地位,取消阿族人的学校、组织机构和新闻机构。当天,阿族人同塞尔维亚警方发生了暴力冲突和枪战,造成22名示威者和两名警察死亡(这个是塞尔维亚的官方数据,阿族人说死亡人数上百)。 1990年2月,阿族再次在科索沃举行大规模示威,塞尔维亚警察用催泪弹、警棍和高压水龙头镇压,流血冲突再次发生。官方宣布有27名示威者被击毙,110人受伤,警察伤83人,而阿族宣称死亡千人。 1990年7月2日,在共产主义联盟在除塞尔维亚与黑山外的各加盟共和国丢掉政权、南联邦陷入混乱之际,科索沃议会发布“独立宣言”,宣布脱离塞尔维亚。米洛舍维奇当然不会同意。5日,塞尔维亚下令解散科索沃议会和政府,并派出塞族警察和官员前往接管政权。1991年,在南联邦解体后,阿族针锋相对举行“全民公决”,决定成立“科索沃共和国”;并于次年5月进行了选举,选举鲁戈瓦为“科索沃共和国总统”,并选出由100名议员组成的“科索沃共和国议会”,同时自行开办了医院、学校、广播电台等。由此,科索沃同时并存着两个政权,一个是塞尔维亚当局指派的政府,一个是阿族自己“选举”的政府。 同时,阿族人还建立了自己的反政府武装,并于1996年发展为统一的“科索沃解放军”组织。反政府武装在科索沃及塞尔维亚各地制造恐怖活动,并袭击政府军。政府军对阿族武装的袭击进行了还击,多次调集军队、出动飞机和坦克进行围剿。可以说,在阿族人组成统一的武装组织后,双方的冲突逐步升级为战争状态。 科索沃:塞族、阿族积怨600年(5)科索沃冲突的萌芽、爆发与发展 1966年,兰科维奇倒台,铁托严厉批评了塞尔维亚的民族政策,这正为科索沃的阿族人起来争取权利提供了理由:兰科维奇作为国家二号人物,迫害了我们十几年,既然你们现在认识到了错误,就应该拿出点实际行动来补偿我们。 在这之前,科索沃的阿族人虽然希望升级,但一直没有发起有组织的诉求和活动。1968年,科索沃的学生举行大规模的示威活动,首次喊出了自治、成立科索沃共和国的口号(学生貌似总是在政治斗争中打头阵)。在同年塞尔维亚社盟会议和南共盟科索沃省委会议上,阿族代表都提出了同样的要求。1968年9月,科索沃各地爆发了大游行,遭联邦政府镇压,许多阿族人被捕、判刑。这段时期可以认为是科索沃民族冲突的萌芽阶段。1969年2月,南共盟十二届中央全会拒绝了科索沃升级的要求,理由是这会导致各民族普遍要求重划边界,引起民族纷争。 但是,科索沃阿族的斗争也有效果,其自治权力得到扩大。1969年,“梅托西亚”之名被废除,按照阿尔巴尼亚语称科索沃社会主义自治省;同年在普里什蒂纳(科索沃首府)成立阿族大学;建立省最高法院与议会,实现了与伏伊伏丁那同等的自治权,在联邦各机构与南共盟中央机构拥有与伏省同样的席位。1974年南联邦修宪,新宪法更确立了科索沃联邦主体的地位:规定阿尔巴尼亚语与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平等,阿族有权使用民族标帜,增加阿族干部在政治、经济、文化机构中的职位。可以说,经过阿族的斗争,到1974年,科索沃虽然名义上仍然是塞尔维亚的一个自治省,但实际上已经拥有了一个加盟共和国的几乎所有权力。 同一时期,由于华约入侵捷克斯洛伐克(1968),南斯拉夫和阿尔巴尼亚都感受到了来自苏联和华约的威胁,两国关系改善。这样,科索沃阿族与阿尔巴尼亚的文化交流开始活跃起来,地拉那大学与普里什蒂纳大学互换教师、学者互访,科索沃的书籍、广播、电视也越来越多的使用阿尔巴尼亚语。 科索沃阿族的主张大部分得到满足后,收敛了抗议活动,科索沃又恢复了平静。 然而,平静背后的局势变化一直在进行,而正是日积月累的变化导致了平静最终被打破。 变化的主要体现就是科索沃的迅速阿族化,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人口方面。前面提到,由于南斯拉夫王国对科索沃土地的重新分配,1929年阿族人口仅占科索沃总人口的39%。由于二战期间塞族人大量逃离科索沃,科索沃的阿族人比例上升,后尽管有兰科维奇的驱逐,但仍然保持在70%以上(1971年数字为73.7%)。然而,1974年修宪后,许多在南联邦其他地区的阿族人大量迁入科索沃,而另一方面,由于贫困,科索沃的塞族人迁出科索沃。加之阿族人不控制生育,人口增长迅速,科索沃的自然增长率达24.6%,在全球也首屈一指。结果是,阿族在科索沃人口的比例越来越高,而塞族比例的降低又促使更多的塞族人迁走,形成循环。阿族成为科索沃的绝对多数民族后,塞族反而居弱势地位,受到阿族的排挤和骚扰,纷纷逃离科索沃。到1991年,科索沃的阿族比例高达89%。而我们可以理解的是,科索沃绝大部分地区几乎成为纯阿族区,客观上成为了科索沃寻求自治乃至独立的重要依据(我在这里占89%,却要受只占11%的你管,凭什么啊?)。在一些网站关于科索沃问题的科普性介绍中,甚至把阿族寻求科索沃独立的原因直接归结为“阿族在科索沃占90%以上”。 对于这个问题,我可以用汉族和藏族的例子来类比。在中国范围内,汉族是多数民族;在西藏范围内,藏族是多数民族。藏族和汉族,文化背景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所以民族间其实是缺乏认同的。而同时,藏族和印度的主要民族——印度斯坦族——更接近一点,所以部分藏族人总是希望独立,而总是把印度作为依靠。中国的这个问题比塞尔维亚轻一点,一是西藏虽然名义上是“藏人治藏”,但汉族派往西藏的官员还是很多的,它的自治权比科索沃要小得多,便于汉族控制;二是汉族和藏族不存在历史纠纷;三是中国实力远强于塞尔维亚,西藏独立不可能像科索沃那么顺利。 这里又要讨论一下铁托的民族政策了。既然科索沃的高度自治权是导致科索沃阿族化的主要原因,而科索沃的阿族化又导致科索沃与塞尔维亚主体的裂痕越来越深,从而使独立不可避免,那么给予科索沃高度自治权的铁托是不是有责任?确实有人同意这种看法,认为铁托应该为后面所有科索沃的冲突负责。我还是那个观点,在当时的条件下,铁托的政策即使不是最优,也是很好的政策了。如果说非要说有什么不妥,就是我也认为科索沃的自治权太大了。给予科索沃自治权,目的不是让它迈出独立的第一步,而是让它相对满意地呆在塞尔维亚境内,因此自治的度一定要把握好。中国给少数民族自治的度把握得就比南斯拉夫好,但也不能说就是最好(最好的似乎还没出现)。现在看来,科索沃问题的恶化是沿着这样一个恶性循环的:自治权太小,抗议,自治权变大,尝到抗议的甜头,再抗议,自治权再变大,再尝到抗议的甜头……最后滑向独立。而中国的政策是:一步到位,从解放到现在,你接受我自治条件的,我就让你当官,不接受就镇压,绝对没有扩大自治权的事。我认为,铁托还可以仿效中国,在三方面做一些改进:第一,同意“阿族治科”,但人事权要掌握在自己手里,就是选听话的阿族人去管理科索沃,同时派塞族人“协助”;第二,不能赋予完全立法权,中央政府的法律在科索沃一般要执行,不能执行的要和中央商量,自己的地方立法应该报中央批准;第三,保持相当力量的军事存在。但是,我也承认,南斯拉夫不具备中国的一些条件,就是国力较弱,西方集团容易干预得手。可以想象,即使当时南斯拉夫做了上述改进,面对美国的“要么让科索沃高度自治,要么挨打”的要挟,也不得不妥协。做小国的领袖,难啊! 3/15/2008 科索沃:塞族、阿族积怨600年(4)但是,古今中外,能真正忽略自己民族、地域身份的人并不多。从人类出现开始,民族和地域就是区别不同人的最原始属性,是将人进行分类的最初标准,这一点至今没有改变。我们可以想象,在一个塞族人占大多数的国家内,有那么一个阿族人占大多数的自治省,两个民族有几百年剪不断理还乱的世仇,而且阿族一方面贫穷,找塞族人要援助,另一方面还要独立,塞族人会是什么感受?尽管铁托极力压制,但大塞尔维亚主义客观存在的事实没有改变。而且,铁托的民族平等、弱塞强南政策反而让塞族人感到吃亏,使塞族的民族主义情绪更加高涨。有人认为,铁托后期是同意科索沃升级为加盟共和国的,但由于塞族的坚决反对一直没有实现。 铁托时期大塞尔维亚主义的典型代表是兰科维奇。兰科维奇原为南共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南联邦共和国副总统,长期负责国家保安机关和南共联盟的组织工作。他在科索沃组建了塞族秘密警察,对阿族展开特务行动。他建立秘密档案,监视12万阿族人,占当时科索沃阿族总人口的12%。1956年兰科维奇发动“搜查武器”斗争,用暴力与恐怖手段侵犯公民。当年7月,他通过秘密审判把一批阿族知名人士以“反人民反国家罪”判刑2~12年,后查明全属冤案。兰科维奇还驱逐阿族,1953~1957年间共有19.5万科索沃与马其顿的阿族人被赶出家园,到1966年被迫离开南斯拉夫的阿族人达23万。 后来,铁托在南共盟九大上公开批评了塞尔维亚的科索沃政策,南联邦后来公开了一批档案,揭露了兰科维奇迫害科索沃阿族的事实。因此,我认为,科索沃阿族受到歧视的事实,也是可信的,尽管在具体数字上可能会有偏差。 阿族人受塞族人的歧视还体现在政治、文化等方面。当时塞尔维亚除了梅托西亚(科索沃)自治省外,还有在匈牙利人、罗马尼亚人聚居地设立的伏伊伏丁那自治省,但梅托西亚的地位比伏伊伏丁那要低,这也让阿族人感到不公平。伏伊伏丁那有自己的自治议会和最高法院,而梅托西亚没有;伏伊伏丁那在联邦议会可派6名代表,而梅托西亚只能派4名。另外,在科索沃,虽然阿族占多数,但执政者多为塞尔维亚、马其顿或黑山人,阿族人不能使用自己的标志与民族纪念日,教学中不许讲阿族的历史、传统、文学甚至民歌。 综上所述,科索沃阿族人的地位是非常矛盾的:一方面,在铁托民族政策的指导下,阿族人政治上有一定的自治地位,经济上得到其他民族长年的不计代价的支援;另一方面,在大塞尔维亚主义的影响下,阿族人又受到塞尔维亚的歧视,政治上的自治权被削弱,文化上被强行同化,还受到塞族特务的监视和迫害。所以,科索沃当时寻求的是脱离塞尔维亚,成为南联邦加盟共和国,而不寻求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
最后,我想讨论三个问题。第一,塞尔维亚人对科索沃阿族人的歧视、迫害行动,与铁托的民族政策相违背,那么铁托是否知情?当然,铁托最后是知情了,1966年兰科维奇的倒台就能说明。但问题是,知情得是否太晚?兰科维奇身为负责国家安全和党内组织工作的联邦副总统,可谓位高权重,为什么对阿族的特务行动进行了十几年才被揭发? 我的看法是,铁托对塞尔维亚人的种族迫害行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知情,他不知道自己的民族政策在阿族地区的落实情况。联想到当时的中国以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存在同样的情况。比如,毛泽东对三年饥荒造成数千万人饿死、以及文革期间国内的形势是否知情?我觉得不知情。金日成对朝鲜连年饥荒是否知情?我觉得也不知情。有的事情,在领导人在位的时候最终被领导人知道了,于是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有的事情,恐怕直到领导人去世也不为其所知。下面的情况上面不了解,在今天也广泛存在。我想,缺乏宽松、自由的舆论环境让媒体进行新闻监督,缺乏由下到上反映情况的正规渠道,是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从根本上说,就是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政府名义上为人民服务,但人民不能监督政府,也没有独立的第三方监督者。 第二,如何看待“大塞尔维亚主义”?从我所掌握的资料来看,其实说后来的米洛舍维奇是大塞尔维亚主义更合适,在铁托时代,大塞尔维亚主义的表现并不明显。什么叫大民族主义?就是普天之下,唯我独尊。然而,在铁托时代,塞族人从来没这么认为过。他们歧视、迫害阿族人是不假,但对其他少数民族,比如黑山人、马其顿人等,还是不错啊?即使是大塞尔维亚主义的代表兰科维奇,他也只迫害科索沃的阿族人,没有迫害同在科索沃的黑山人,也没有迫害伏伊伏丁那的匈牙利人、罗马尼亚人。南联邦,后来的南联盟,再后来的塞黑,直到现在的塞尔维亚,都有科索沃和伏伊伏丁那两个自治省,可我们从来没听说伏伊伏丁那有独立运动存在。所以,我认为,铁托时期塞族和阿族的矛盾,主要还是带有历史、文化因素的民族矛盾,而还不能上升到大塞尔维亚主义,甚至种族屠杀的高度。 第三个问题是,如何评价铁托的民族政策?这个问题争议非常大,我掌握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也不好下结论。民族问题是困扰很多国家的难题,我觉得铁托“民族平等”的大方向肯定是正确的,但在具体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上都产生了偏差。这些偏差,有的是经验和时代所限,“摸着石头过河”,总要允许犯错误,有的则是下面的地方官员出了问题,铁托本人要负多大责任,还真不好说。 在整个南联邦境内,塞尔维亚是最大的经济体,也是人数最多的民族,铁托必须要依靠塞族人;而他要防止大塞尔维亚主义,要保持民族间的平衡,又不得不在民族问题上得罪塞族人。站在现在回望过去,可以发现,铁托一死,南联邦就土崩瓦解,这一方面说明巴尔干半岛的问题之复杂,另一方面也说明铁托民族政策还是相对正确的。 有评论认为,铁托的民族政策是对阿族的绥靖政策,即为了让阿族地区稳定,而不计代价地透支联邦的未来以满足他们的要求,以至于继任者失去对阿族的控制,其他民族失去对中央政府的信任。他们认为,铁托是在喂一只永远喂不饱的狼,即使他对阿族那么好,阿族人却认为对阿族的照顾还不够。 而另外有评论则把塞族人对阿族人的迫害算在铁托头上,认为铁托如此对待阿族人,难怪人家不闹独立了。我已经陈述过我的观点,就是铁托对塞族的行为开始不知情,后面知情了为了维持平衡也不能太惩罚塞族。 这两种评论要么认为铁托对阿族太好了,要么认为对阿族太坏了。我认为,铁托最大的失误是小看了阿族希望独立的决心,他认为经济上扶持阿族、政治上给个自治地位就行了;但阿族人实际上不领情,他们只要独立,经济完全可以不在乎。即使在今天,如果我们承认科索沃独立的话,科索沃就是欧洲最穷的国家。明明知道自己的经济靠兄弟民族援助,明明知道自己的能源供应被塞尔维亚控制,科索沃还是要独立。如果一只狼就是要吃人肉,你给它喂再多的羊肉、鸡肉有什么用呢?但我还是要再次强调,在当时的环境下,铁托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凭我的能力,即使在几十年后的今天,也想不出更好的政策。也许,科索沃的独立,是无法避免的。 于是,科索沃的阿族人一直在寻找独立的机会,他们在1968年找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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